韶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韶山市民政局 |
韶山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
韶文明办发〔20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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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
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高新区,市直、双管及驻韶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管各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明办〔2018〕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明确组织机构。成立韶山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为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市文明办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调度指导、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相应机构、专人负责,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工作保障到位。
二、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市乡(镇)具体负责、村(社区)严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抓具体。
三、步骤措施到位
1、宣传发动(2018年4月)。市广电台、市新闻中心利用电视、村村响、网站、报纸等载体,加大全市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宣传力度,特别是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跟踪报道和正反典型宣传或曝光,用身边事身边人强化教育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大走访、村(居)民会议,运用微信微博、文艺活动、宣传标语、快板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及城乡居民深入学习,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和公职人员、每一个村(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具体实施(2018年5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抓落实抓具体抓出亮点特色。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在5月15日前签订好《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并予以公示、接受监督,5月28日前将承诺书、公示情况报市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于5月2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民主推选有威望、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的老党员、致富能手、妇女骨干等人员进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将“四会一约”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5月28日前,乡镇汇总“四会一约”情况报市文明办。从5月份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梳理和汇总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全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情况统计表》和《全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每月28日前将情况报送到市文明办,同时6月、12月下旬分别报送半年总结、全年总结。
3、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受理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传导压力,推动落实。
4、总结评估(2019年春节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5、巩固深化(2019年以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持续巩固深化拓展工作成果,推动全市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形成节俭适度、健康向上的文明新风尚。
联系人:童璇(073****83623)邮箱:sswm1****@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
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明办〔2018〕
5号)
2.韶山市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举报电话
3.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样本)
4.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指导内容(样本)
5.全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情况统
计表
6.全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
韶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韶山市民政局
韶山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韶山市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举报电话
市文明办举报电话:55683623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55682181
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55682191
附件3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党员(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和带头落实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各项要求,作出如下承诺,并请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或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二、不操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戚乔迁、寿诞、升学、参军等其他喜庆事宜,切实做到不攀比送礼、不铺张浪费。
三、不授意他人为本人、本人直系亲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其他喜庆事宜,如若操办,视为本人操办。
四、不违规参加他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坚决不参加他人操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向他人赠送礼金礼品。
五、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新风正气的推动者。
承诺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附件4
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村规民约
(居民公约)指导内容
(样本)
一、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自觉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的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文明新风尚。
二、提倡婚事新办。结婚彩礼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不哄抬“天价”彩礼(聘礼)和嫁妆,亲戚以外人员随贺礼最高不超过200元,宴请招待最高不超过20桌(200人),办酒席不超过1天。反对组织豪华车队、选择豪华酒店、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
三、提倡丧事简办。丧葬活动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进行,一般控制在3天以内,不违规摆酒设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提倡简化仪式、限制规模、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四、提倡其他喜庆事宜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原则上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反对把人情与金钱画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五、实行操办婚礼前、操办丧事后报告制度。婚礼在操办前10个工作日应向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情况。丧事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红白理事会每月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在村(社区)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六、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村(社区)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遵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规定,管好自己的家人,教育引导亲戚和身边人员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蔚然成风。
七、成立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明确“宣传、引导、监督、服务”职能,制定婚丧事项操办章程,通过党员、村(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把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长辈推选为理事会成员,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办理婚丧事项中的重要作用。
八、制订奖励惩戒处罚规则。村(社区)“两委”、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加强监督管理,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对不遵守规定、不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全村(社区)通报曝光,取消其文明家庭、先进事项等评选资格。党员干部顶风违纪违规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先进事迹、模范典型大力宣传、通报表扬,激发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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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全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党员和公职人员 签订承诺书情况 | 修订村规民约情况 | 成立红白理事会情况 | 宣传教育情况 | ||||||
应签订 人数 | 已签订 人数 | 公开人数 | 应修订村(社区)数 | 已修订村(社区)数 | 应成立村(社区)数 | 已成立村(社区)数 | 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数 | 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晓率 | 城乡居民知晓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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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汇总统计,其中市直单位只需汇总统计“党员和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情况”和 “宣传教育情况中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晓率”内容。2、本表填报质量纳入月度考试。 | ||||||||||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6
全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月报表
(2018年 月)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 受理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情况 | 通报曝光典型 案件情况 | 乡村开展劝导及通报情况 | |||||||||||
成立督查组个数 | 开展监督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数 | 督促整改数 | 受理问题线索数 | 立案数 | 处理人总数 | 党纪政务处分人数 | 问责处理人数 | 组织处理人数 | 通报 期数 | 通报案件数 | 通报人数 | 劝导人数 | 通报不文明行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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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每月28日前报市文明办。2、“处理人数”包括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和问责处理人数之和,同一人受多种处分,按每人进行统计。组织处理不包括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处理。3、若有典型案件,请附典型案例简要案情、处分文件等电子版。 | |||||||||||||||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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