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卢自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标准反映价值取向、体现工作导向。以什么为标准、用什么来衡量,实质上是一个对谁负责、让谁满意的问题。因此,新时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担当,就是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诉求作为努力方向,让“人民满意”成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高标准。
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有教无类”的公平教育
“有教无类”是中国教育家孔子提出的教育理想。它倡导,教育不是为了某个人和某个特殊群体,而是为了每一个社会成员。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接受教育是每个人获得发展的基本前提。因此,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有教无类”的公平教育,为每个孩子人生之路提供一条公平的“起跑线”,既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
要将“有教无类”作为教育的价值取向,采取切实措施实现教育机会公平。保障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努力不让一个孩子因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和学习困难而失学;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在学生入学、升学方面体现公开、公正、公平;面向全体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服务,让每一位学生“同在蓝天下健康成长”。
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学有优教”的高质量教育
现在,人民群众对教育的主要诉求已经从“有学上”转为“上好学”,这需要我们的教育服务从“学有所教”转为“学有优教”。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必须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
要坚持质量立教、质量立校,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基础教育要深入推进课程,倡导启发式教学和探究型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好奇心和想象力,要落实教育部最近提出的小学生减负的十条规定,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学生的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人民群众“学有优教”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整个国家、社会实现“中国梦”的人才智力需要、文化创新需要是一致的。要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坚持育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每个学生身体、心理、知识和价值观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努力使教育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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