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
各乡镇党委,高新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双管单位及人民团体党组织:
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市委学习教育总体安排,现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期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1.组织第四次专题学习讨论。11月底前,各党支部要根据韶办发〔2016〕16号文件要求,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好干部”等方面论述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进行深入讨论,重点看能否自觉提升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能否立足岗位作贡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讨论。市委常委学习教育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由市委办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分别负责做好对应市领导学习教育的联络服务工作。每次专题讨论结束后,请注意留存好相关资料。
2.继续推进八项党建重点任务的落实。按照《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八项重点任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韶组通〔2016〕29号)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八项重点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的检验标尺,作为今年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抓实抓细抓到位。要逐项列出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每项任务都能落实落地。
3.迎接省、市第三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督查。韶山市9月底对各级党组织“两学一做”工作进行了督查,各党(工)委要按照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落实八项重点党建任务推进会的有关要求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自查,并积极履行督促指导职责,对单位所属的党支部开展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强化问题整改。省、湘潭市“两学一做”协调小组将在10月底前对各地各单位进行全面督查。
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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