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市组通〔2016〕80号
各县市区(园区)党(工)委组织部:
根据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工作安排,拟于11月中旬开始对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到每个县市区(园区)的时间为1天。
二、调查核实主要内容
见《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调查核实评分细则》。
三、人员安排
为确保公平公正和统一评价尺度,县市区和园区分别由一个调查核实组进行全程核查,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
四、方法步骤
调查组应深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五个县市区需各抽查1个边远乡镇(抽检下辖的2-3个村)、1个城区乡镇或街道(抽检下辖的2个社区和1-2个村),1个非公经济组织,1个机关,1个医院和1个学校。其中,抽检的1个社区和1个村为软弱涣散党组织。
三个园区需抽检1-2个乡镇(街道)、2个村、2个社区和2个非公经济组织,1个机关。其中,抽检的1个点为软弱涣散党组织。
今年市委安排的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示范点(40个)专门安排人员(县市区配合)逐一进行验收和核查。
调查核实工作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步,听取2016年党建工作简单汇报(核查内容均要有涉及回应),对照核查计分标准,对县市区本级的核查内容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查阅有关资料、报表和台账。第二步,调查核实组下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和企业等相关单位,分别就不同侧重项目逐项进行核实。第三步,调查核实组汇总情况,形成计分和综合评价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调查核实情况待述职评议工作完成以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向各县市区(园区)反馈。
五、工作要求
1.适当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分工。市党建述职调查核实组到县市区(园区)后,即分组展开工作,开展座谈访谈、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调查核实。
2.调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县市区(园区)提供核查期间必要的后勤保障。
附件:1.2016年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调查核实评分细则
2.市党建述职调查核实组人员分工安排表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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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县市区(园区)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调查核实评分细则 | |||||
项目 | 核查内容 | 计分标准 | |||
1 |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重点任务 | 基础工作 | 按时按要求部署组织学习教育情况 | ①没有明确专门工作力量抓学习教育的,扣1分;②学习研讨未按时间要求进行的,每次扣0.5分;③县级党委未组织“两学一做”专题培训的,扣1分;④未按“四级分级培训”要求将培训落实到村一级的,扣1分;⑤未按要求将有关内容及时纳入学习范畴的,扣1分。 | |
2 | 四次专题学习研讨情况 | ①没有发言提纲的,每人每次扣1分;②发言没有紧扣学习研讨专题,没有联系自己工作生活实际的,每人每次扣0.5分。 | |||
3 | 开展学习教育督查指导情况 | ①县级党委对送党课下基层没有安排部署的,扣1分;②党委(党组)成员没有建立学习教育联系点的,每人扣0.5分;③没有到联系点进行督查指导的,每人扣0.5分;④领导班子成员没到联系点讲党课的,每人扣0.5分。 | |||
4 | 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解决突出问题情况 | ①未按要求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开展“岗位做贡献、合格见行动”的,扣0.5分;②未按要求建立党员问题整改清单的,扣0.5分。 | |||
5 | 八项重点 | 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情况 | ①未安排布置专项排查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的,扣1分;②未按文件要求登记造册,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报告的,每次扣0.5分;③未组织基层党务骨干专项培训的,扣0.5分。 | ||
6 | 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清理情况 | ①未安排部署排查清理工作,并会同纪检、人大、政协、审判、检察、公安、司法等机关开展排查清理工作的,扣1分;②未按时间节点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的,每次扣0.5分。 | |||
7 |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检查情况 | ①抽查县本级推进情况,没有建立台账的,扣1分;②抽查1个县直单位、1个事业单位按期换届情况,没有完成的每例扣1分。 | |||
8 | 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 | ①未结合学习教育开展专项工作检查的,扣1分;②未明确交纳党费的标准,建立党费收缴台账的,每例扣0.5分;③未按标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例扣0.5分;④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每例扣1分。 | |||
项目 | 核查内容 | 计分标准 | |||
9 | 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重点任务(30分) | 八项重点 | 集中推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情况 | ①查看县市区(园区)非公组织和社会组织台账,看数据是否全面、准确, 台账数据不准确的,扣2分,不按时报送的扣2分; ②查看县市区(园区)两新党工委筹建情况,看筹备方案是否提上了议事日程,是否配备了专职副书记和专门工作力量,筹备准备工作滞后的扣2分;③查看县市区(园区)财政解决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情况,未按每个在册党员每人200元、每个流动党员每个100元落实活动经费的,扣2分;④查看县市区下辖省级园区党建工作情况,看是否成立了企业党委,是否配备了专门工作力量,是否建立了健全的工作台账,园区企业党建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园区企业台账不健全的,扣2分。 | |
10 |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 | ①没有按要求向软弱涣散村、扶贫村派驻“第一书记”的,每例扣1分;②没有落实“第一书记”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每例扣1分;③第一书记未按要求驻村工作的,每例扣0.5分。 | |||
11 | 抓严抓实领导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 | ①机关党支部未按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的,每项扣0.5分;②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要求作表率的,每人每项扣0.5分。 | |||
12 | 加强党员档案管理情况 | ①没有按要求部署该项工作的,扣1分;②未按要求加强党员管理,未建立乡镇(街道)党员档案室的,每乡镇(街道)扣1分;③党员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每人次扣0.5分。 | |||
13 | 二、市县乡三级党委 | “四个责任”落实情况 | ①县市区委书记和常委班子其他成员没有建立联系点(片)分工负责的,扣1分;②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全程参与执纪的,扣1分;③组织部门组织协调推进工作没有按进度进行的,扣1分。 | ||
14 | 市、县、乡党代表产生程序情况 | ①代表选举中考察不严或“六必查”、“六联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每例扣0.5分(最多不超过3分);②党代表选举中未达到刚性结构要求的,扣0.5-1分;③党代表活动经费未到位的,扣1分;④县、乡两级未开展党代表提案工作的,扣1分;⑤县、乡两级未建立党代表工作台账的,扣1分。 | |||
15 | 执行组织程序情况 | ①乡镇党委换届过程中“三类人员”选配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每例扣1分;②县、乡党委换届请示、批复程序不到位的,每例扣1分;③换届各环节程序执行走样、政策适用不当的,每例扣1分。 | |||
16 | 遵守执行换届纪律情况 | ①没有组织学习或贯彻上级文件不到位的,扣1分;②没有建立信访举报查处办法的,每例扣1分;③查处、答复不及时的,每例扣1分。 | |||
序号 | 项目 | 核查内容 | 计分标准 | ||
17 | 三、“连心惠民”工程 | 以连心惠民办的考核结果作为依据进行计分折算 | |||
18 | 四、党建基础工作 | 党员队伍 | 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情况 | 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19 | 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情况 | ①未按程序发展党员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②超计划数发展的,扣5分。 | |||
20 | 创新党员服务管理情况 | ①未推进党员分类积分制管理的,扣1分;②未按要求开展党员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扣1分。 | |||
21 | 党建信息系统录入和数据维护情况 | ①未及时完成党组织和党员数据录入工作的,扣0.5-2分;②村级活动场所信息录入不全或没有照片等信息的,扣1分。本项以在线核查为准。 | |||
22 | 党员教育 | 农村党员冬春训情况 | ①县市区没有安排部署农村党员冬春训的,扣1分;②乡镇没有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冬春训的,每例扣1分;③培训时间少于2天(或集中培训时间少于半天)的,每例扣0.5分。 | ||
23 |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情况 | ①县市区没有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扣2分,集中时间少于1天,扣1分;②在抽检过程中,对一般性业务常识回答不上或答错的,每例扣0.5分。 | |||
24 | 远教工作情况 | ①县市区未按不低于1500元/站点的标准安排远教运行维护经费的,扣2分,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每例扣1分;②乡镇(街道)党(工)委抓远教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每个乡镇(街道)扣1分;③站点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没有按要求开展学用活动的,每村扣1分。 | |||
25 |
| 村(社区)运转经费保障和拨付情况 | ①村级运转经费每年达不到8万元的,每个扣1分(合并村按原始村数×8万元计算);②城市社区年运转经费达不到22万元,县城社区达不到17万元,乡镇社区达不到10万的,每个扣1分。 | ||
序号 | 项目 | 核查内容 | 计分标准 | ||
26 | 四、党建基础工作
| 基层基础 | 村(社区)干部待遇报酬保障和落实情况 | ①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达不到1200元/月的,每个村扣0.5分;②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达不到2000元/月的,每个社区扣0.5分;③县本级承担部分未按一卡通形式按时拨付到位的,扣2分。 | |
27 | 社区惠民资金保障落实情况 | ①城市社区每年10万元,县城社区每年5万元,达不到标准的每个扣0.5分;②尚未全部拨付到位的,扣2分;③未按要求进行项目资金监管和验收的,扣1分。 | |||
28 | 村级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保障拨付情况 | ①达不到每村1万元标准的,每个村扣0.5分;②尚未安排或拨付到位的,扣1分。 | |||
29 | 基层阵地 | 核实规范化示范村建设情况 | 没有完成任务或验收未达标的,每村扣1分。 | ||
30 | 农村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 ①县一级没有开展或配合做好贴息贷款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的,扣2分;②申报资料不齐全,工作进展缓慢的,扣1分(听取市发改委、民政局意见)。 | |||
31 | 五、其他工作(5分) | 关心下一代工作 | 由市关工委提供考核情况。 | ||
32 | 加分项 | 特色创新 | 所在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有重大创新成果、典型经验被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正式发文推介、表彰奖励、召开现场会、大会介绍经验等,可以视情形每例加1-5分。其中,被中央和中组部表彰推介的,加5分;被省委和其他中央部委表彰推介的,加3分;被省委组织部和其他省厅表彰推介的,加2分;被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表彰推介的,加1-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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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党建述职调查核实组人员分工安排表
序号 | 核查县市区(园区) | 调查核实组人员构成及分工 | |||
| 调查核实点 | 组长 | 联络员 | 其他成员 | |
1 | 湘潭县 | 乡镇2,村4,社区2,非公经济组织1,学校1,机关1,医院1。 | 总调度: 鲁建春 组 长: 罗 军 副组长: 郭宪均 周祥林 | 边泽樟 | 罗群义、许文凭、宋向宾、李志斌、胡文标、陈 友、 文 鹭 |
2 | 湘乡市 | ||||
3 | 雨湖区 | 乡镇1,街道1,村3,社区3,非公经济组织1 ,学校1,机关1,医院1。 | |||
4 | 岳塘区 | 街道2,村2,社区4,非公经济组织1,学校1,机关1,医院1。 | |||
5 | 韶山市 | 乡镇2,村4,社区2,非公经济组织1 ,学校1,机关1,医院1。 | |||
6 | 高新区 | 街道2,村2,社区2,非公经济组织2,机关1。 | 总调度: 鲁建春 组 长: 杨依儒 副组长: 马立雄 | 方 武 | 伍贤波、彭鹏柱、曾昭虎、彭 婷、罗林冠 |
7 | 经开区 | 乡镇(街道)2,村2,社区2,非公经济组织2,机关1。 | |||
8 | 昭山示范区 | 乡镇1,村2,社区2,非公经济组织2,机关1。 | |||
村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验收核查 | 全市40个示范点 | 周龙、张文华、叶琳群 | |||
车辆安排:车辆统一由市委基层党建办安排(部机关安排1-2台,连心惠民办安排1台,市场化渠道安排2-3台),其中园区组2台车,县市区组2台车,村部示范点验收组1台车。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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