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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奖惩办法

2014年06月06日 09:07:28 访问量:250

 


 

为进一步强化各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意识,确保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的各项创建指标,经局创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率先发展、率先富裕”和“普惠教育、优质教育、创新教育”的目标,大力弘扬“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韶山精神。确保我市教育系统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考评对象

  全市各市直学校、各乡镇学校、幼儿园。

、考评依据和标准

  (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的内容和标准。

(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标准。

(三)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分工和要求。

、考评内容:

(一)市局创建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三)创建资料收集、整理、上交情况。

、考评办法

(一)由市局创建办、各督学不定期抽查、暗访、督查,并予以记分排名

(二)对各校创建工作考评共100 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行月考评制度。考评后,前一、二、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叁仟元,第二名两仟元,第三名壹仟元)得分倒数学校扣除资金(倒数一名两仟元,倒数二名壹仟伍佰元)

市督查组通报批评的学校一票否决,视同倒数第一名予以处罚,并勒令整改,整改结果上报市创建办,并报局创建领导小组备案

 (考评分在98分以上且没有被通报批评、得分倒数的学校,可免予资金扣除处罚

六、考评细则

 

 

 

 

 

韶山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测评表(100分)

             学校(幼儿园)                             总分        

测评

内容

测评细则

计分细则

得分

备注

工作组织

(10分)

1、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

2、各项活动有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每缺1项扣2分。

 

 

学校管理

(10分)

1、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活动。

少1项扣2分。

 

 

“学雷锋”等主题活动

(30分)

1、提供洒扫应对、认星争优、日行一善三项经常活动的分项工作方案、活动开展的情况和照片(提供学校活动资料,每项活动5张照片。下同)。

2、提供三项签名寄语集中活动的通知、开展情况等有关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照片5张),提供“六一”期间开展“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网上签名资料,并统计学生参与的人数。

3、提供童心向党、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的通知、工作方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资料和照片5张);

4、提供在学生中开展自办“节日小报”、开展“文明小博客”的活动情况和成果汇编(包括文字资料和照片5张);

违规1处扣1分。

 

 

中华经典诵读

(10分)

1、提供年度经典诵读实施方案、教学计划、活动情况总结及数据统计;

2)提供学校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的有关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照片5张);

根据完成情况计分。

 

 

心理健康教育(10分)

1、提供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成立文件及相关情况介绍;

2、提供开展心理辅导的有关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照片5张);

3、提供学校心理辅导专、兼职老师的总情况、心理专业培训的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照片5张)。

违规1处扣1分。

 

 

学校教育

(10分)

1、提供“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总体安排、各学校的活动方案和具体落实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和照片5张);

2、提供学校德育课程、少先队活动课程计划,并统计开设两项课程的中小学校的比例;

3、提供学校利用各门课程德育资源进行教学的情况资料;

4、提供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工作方案及落实情况的有关资料;

5、提供家长委员会制度、开展活动的有关资料(包括活动记录、通知、成效);

6、提供学校道德讲堂建设总体方案、4场活动的情况(道德讲堂记录表、简报、照片5张);

7、提供学校体育课程设置安排,提供三项统计数据:一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二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三是统计并计算本地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的学生比例。三项数据均为年度、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数据。

8、提供学校艺术类课程设置安排(含音乐、美术、艺术),提供两项统计数据:一是统计达到国家对艺术课程(含音乐、美术、艺术)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的中小学占中小学学校总数的百分比。二是统计参与艺术教育活动的学生数占全体中小学生在校人数的百分比。

违规1处扣1分。

 

 

公平教育

(10分)

1、提供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拖文件、落实情况、数据统计。

2、提供关心关爱留守、流浪、孤残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措施文件、活动资料和照片5张。

 

 

 

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10分)

1、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

2、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

3、卫生清洁工作常态化。

4、校园内安全措施落实,门卫制度落实到位。

 

 

 

 

 

 

                                  韶山市教育局

                                 2014526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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