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2016〕30 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韶山市中小学教师“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韶山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8日
韶山市中小学教师“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湖南省教育厅《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4]52号)等文件,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我市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本领为实现教育强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目的,以“培养爱岗敬业精神、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树立教育新形象”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三、活动主题
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
四、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下同)在职教师。
五、活动时间
2016年9月—2018年8月。
六、活动内容
学习和践行师德规范,争做人民满意教师;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与考核制度,强化师德建设;开展修师德、提师能系列活动,树立优秀教师典型;系统总结活动情况,推广有价值的经验。
(一)修师德活动内容
1.开展师德集中学习讨论活动。各中小学组织教师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大讨论活动。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公开承诺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教师师德师风公开承诺活动。
3.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演讲比赛。举办全市师德师风演讲比赛。由学校进行初赛,选出优秀代表参与全市组织的竞赛,再选出优秀选手参与湘潭市的决赛。
4.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征文活动。开展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征文活动,组织评选优秀论文并向湘潭市和省教育学会教师教育分会推荐。
5.开展师德师风督查行动。对各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6.开展师德考核活动。对照《韶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各中小学通过开展师德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家长测评、学校综合考评等形式,全面科学评价教师的师德情况。
(二)提师能活动内容
1. 开展全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宣传和推广“优课”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效益,推动常态化应用,促进开发与共享。
2.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提升工程全员培训,组织教师参加省提升工程发展测评,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3.积极参加莲城大讲堂活动。组织教师参与湘潭市邀请的全国名师来湘潭举办的专题报告会,以开阔教师视野;组织参与湘潭市聘请的省名优教师来湘潭进行的宣讲,以更新课堂教学理念;参与湘潭遴选的名师活动,接受由湘潭组织的讲师团送培到校活动。
4.搭建教师交流大平台。举办各层次新课改论坛、教学竞赛、教学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广大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交流展示的平台。
5.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计划。认真组织参与省名师、名校长“十百千万”工程,遴选各级名优骨干教师。大力实施名师培养工程;积极参与湘潭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并建立韶山市及各校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辐射作用,依托湘潭市、韶山市名校长工作室,组织校长专业化培训,培养一批专家型名校长。
6.实施青年精英教师培养计划。积极参与湘潭市、韶山市“青年精英教师培养计划”,遴选素质好、潜力大、业务精的优秀青年教师,参加湘潭市、韶山市3年一周期,每年不少于2次的集中培训。通过一年的教学能力提升,一年的教学主张提炼,一年的示范作用发挥,引领青年教师瞄准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前沿,规划专业成长方向,突破成长障碍,快速成长为优秀教师。
7、实施乡村教师提升计划。在国培、省培、市培中重点安排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项目;开展大面积的教师之间的手拉手活动,带动我市中小学教师共同成长。
(三)树形象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说我身边的师德风范”演讲或座谈会。
2.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评先评优活动。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及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在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3.组建师德报告团,开展师德巡讲活动。
七、保障措施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系统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各中小学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列入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纳入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问责机制。各中小学均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校(园)长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谋划、广泛宣传、周密部署、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中小学在查摆问题阶段,要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整改,对于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的教师,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报局进行严肃处理。
2.强化工作统筹,做到同步推进。
将“修师能、提师能、树形象”活动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活动开展与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规章制度,不断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3.抓实督导检查,强化结果运用。
各中小学应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图文资料。要全面总结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每个学年结束时形成书面材料报局人监股。
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材料核查、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结果列入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态度积极、方案科学、组织得力、成果突出、经验鲜活的中小学,授予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给予鼓励和奖励;对态度不端正、组织不认真、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师德失范、影响恶劣的教师,按有关法纪条款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
附件:1.韶山市“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活动安排
韶山市“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活动安排
阶段 | 活动 时间 | 活动内容
| 责任单位 |
第一阶段:活动启动阶段 | 2016年8月至9月 |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2.制定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实施方案(9月30日前报局人监股)。 | 各中小学校 |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 | 2016年9月-2018年7月 | 1. 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集中学习讨论活动。 2.评选表彰年度师德标兵 3.教师节前后,开展“做人民满意的老师”承诺活动。 4.开展 “三评”活动,即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家长评学校。 5.开展“我身边的师德故事”征文活动 6. 开展“说我身边的师德风范”演讲比赛。 7.开展全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8.开展中小学教师技能竞赛。 9.分层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10.开展师德师风年度考核活动。 11.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查活动。 12.师德巡讲 | 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 | 2018年8月 | 1.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总结、成果展览 2.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表彰 | 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
注:具体活动安排根据上级要求、形势发展、实际需要可能作出调整,全市性的专项活动将另行通知。
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