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作风建设规定颁布以来,我校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整体情况良好。2015年12月31日接到《韶山市教育局转发市纪委<韶山市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并在工作群中公布通知要求,现将学校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注重加强节假日前的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禁令和市委的相关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韶山市关于饮酒行为的规定和关于严禁收受红包礼金及有价证券的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和教师树立了远离违纪“红线”的意识,营造了廉洁自律的工作氛围,学校于1月25日与全体教师签定严禁“三乱”责任书。
二、 重点领域自查
学校无公款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行为,无电子商务卡、网购十快递、预付卡等隐形送礼行为,无借到外地考察培训学习之机组织公款旅游行为,无“化整为零”用公款请客送礼、走访、宴请行为,无违规组织达标评比、检查考核、节日庆典活动,无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烟花爆竹、食品年货行为,无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名信片、年历等行为,严格落实韶山市公务接待规定,学校无公车,严格落实公务差旅制度。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参赌涉赌、酒后驾车、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及有价证券行为。
三、 明确责任追究
学校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中层干部和财务人员为成员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学校作风建设的领导职责,为单位良好的工作作风提供保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将再接再厉,防微杜渐,为争创作风建设优秀单位、办人民满意教育而努力。
韶山学校小学部
2016.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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