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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湘潭市农村等八个行业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试行标准的通知

2018年05月04日 09:35:09 访问量:1364

 

 

 

 

 

 

 

潭市组发〔2018〕1号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湘潭市农村等八个行业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试行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党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全面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试点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湘潭市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国有企业、医院、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八个行业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试行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2日 

湘潭市农村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 功能定位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2. 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村,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市区委批准,可以成立党委。可按自然村设置党支部,也可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体等设置功能型、特色型党支部。村党支部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按照10-20名党员的标准设置党小组。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 班子建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鼓励村支部书记通过依法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或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4. 骨干队伍党小组长、村民组长队伍健全,考核机制完善,提倡党小组长兼任村民组长。注重培养村级群团、文化以及协会等组织带头人。培养储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后备力量,每村至少确定2名后备干部,跟踪培养管理措施落实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5.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6.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7. 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每月26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者视频等方式参加。

8.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9. 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0. 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每3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注重在现有优秀人员、外出农民工,尤其是35岁以下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1. 教育培训突出党性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党员每年参加冬春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员应当参加技能培训,60岁以下党员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致富技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年度、月度播放计划。每月通过“红星视频网”集中学习不少于4小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红星云、红土地—湘潭组工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

12. 日常管理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接规范有序。流动党员较多的村,可设置流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建立QQ群、微信群和动态管理台账,加强服务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

13. 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14. 作用发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引导农村党员在精准扶贫脱贫、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岗位设置合理、党员认岗积极、活动扎实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落实有力,年初有承诺、年中有践诺、年底有评诺。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5. 自身建设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16. 议事决策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17. 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党支部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征集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民事代办、与群众谈心等制度,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8. 管理监督围绕集体“三资”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内务管理等方面,健全并落实财务管理、资产登记备案、档案资料保管保密、党务公开、综治维稳等制度,确保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19. 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年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建立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确保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党支部活动经费应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足额安排,保障工作需要。

20. “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 布局功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按照有便民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信访调解室(警务室)、计生服务室、村支“两委”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远教室)“七有”的标准建设功能室。有条件的村,应将卫生室、妇女儿童之家、文体小广场、小超市、邮政代办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建在活动场所或其周边。

22. 风格标识以县市区、园区为单位,统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风格和标识标牌,做到建筑设计、外观装饰、阵地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六统一”;活动场所装修朴素、大方、庄重,场所对外悬挂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无其他标牌;功能室门牌设置规范,党员活动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23. 基本设施党务、村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建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站点设施设备齐全。便民服务站一般包括党员服务、计划生育、民政社保、综治司法等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一目了然。

24. 管理维护加强活动场所资产监管,明晰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处置程序,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出租和改变用途,严防公共资产流失。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整洁卫生。

 

 

 

 

 

 

 

 

 

 

 

 

 

 

 

 

 

 

 

湘潭市社区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 功能定位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社区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2. 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社区,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社区,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区,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市区委批准,可以成立党委。社区党支部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按照10-20名党员的标准设置党小组。每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 班子建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提倡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党支部书记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党支部书记与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或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4. 骨干队伍社区至少配备1名党建员,专职从事党建工作。党小组长、居民组长队伍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培养储备社区基层党员干部后备力量,每个社区至少确定2名后备干部,跟踪培养管理措施落实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5.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6.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7. 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每月26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者视频等方式参加。

8.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9. 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0. 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每3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1. 教育培训突出党性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集中培训有记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年度、月度播放计划,每月通过“红星视频网”集中学习不少于4小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红星云、红土地—湘潭组工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

12. 日常管理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接规范有序。流动党员较多的社区,可设置流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建立QQ群、微信群和动态管理台账,加强服务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

13. 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14. 作用发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引导社区党员在服务居民群众、构建幸福家园等方面履职尽责、发挥作用。设岗定责岗位设置合理,党员认岗积极,责任履行到位。党组织、党员承诺内容切合实际、具体可行。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5. 自身建设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16. 议事决策完善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等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社区党支部讨论决定的机制。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规范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居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居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居民自治组织体系,保证社区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17. 联系服务群众健全入户走访、服务群众、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扶效果明显。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定期开展集中服务活动。

18. 管理监督健全并落实财务管理、资产登记备案、档案资料保管保密、党务公开、文明创建、综治维稳等制度,确保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监督有力。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19. 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好运转经费、报酬待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措施,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社区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不低于上年度县市区社会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社区党支部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能够保证社区党建工作和开展活动需要。

20. “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 布局功能城市社区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600平方米以上,农村社区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场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达到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党员活动室、网格管理室、调解室、警务室、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工作室、社区办公室、辅助用房功能室、慈善超市“一厅八室一超市”标准,提倡一室多用、集中办公。有条件的社区,还应配套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22. 风格标识原则上统一社区活动场所风格和标识标牌,做到建筑设计、外观装饰、阵地标识、机构门牌、服务窗口、宣传栏目“六统一”。活动场所装修朴素、大方、庄重,场所对外统一悬挂党组织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标牌以及“中国社区”标识,无其他标牌。功能室门牌设置规范,党员活动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23. 基本设施党务、居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建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站点设施设备齐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合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具体明确。

24. 管理维护加强活动场所资产监管,明晰产权归属,规范资产管理处置程序,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出租和改变用途,严防公共资产流失。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整洁卫生。

 

 

 

 

 

湘潭市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 功能定位: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在本单位党组(党委)领导下,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2. 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单位,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委。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党支部人数较多或者分布较分散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设立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每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 班子建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支部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4. 骨干队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2%比例配备,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或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比例。党小组长由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担任;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保证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职级待遇。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有组织、有计划。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5.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6.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7. 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每月26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

8.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9. 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0. 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1. 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红星云、红土地—湘潭组工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

12. 日常管理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接规范有序。积极查找、稳妥处置失联党员。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

13. 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14. 作用发挥开展以依责承诺、尽责践诺、问责督诺、全责履诺为内容的“四责四诺”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引导党员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5. 自身建设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16. 议事决策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17. 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党支部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征集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与干部群众谈心等制度,直接联系服务干部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8. 管理监督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19. 经费保障党支部活动经费,按不少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2%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0. “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 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誓词、有书报、有制度的“七有”标准。

22. 风格标识以各级党的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或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23. 基本设施党务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配备远程教育设施,达到有场地、有设施、有操作员、有制度、有学用效果的“五有”标准。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24. 管理维护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整洁卫生。

 

 

 

 

 

 

 

 

 

 

 

 

 

 

 

 

 

 

 

湘潭市中小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 功能定位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小学校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中小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2. 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学校,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学校,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委。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党支部人数较多或者分布较分散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设立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每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 班子建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推行学校党支部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学校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一般进入学校党支部班子;推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一肩挑”。抓好学校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学校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支部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4. 骨干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校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其编制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调剂解决。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5.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6.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7. 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每月26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

8.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9. 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0. 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1. 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红星云、红土地—湘潭组工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

12. 日常管理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接规范有序。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

13. 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14. 作用发挥党支部活动与学科建设、科研教学、日常管理等相互促进。校地合作扶贫项目有序有效开展,各项扶贫助学活动有计划、有举措。党员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有效开展。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5. 自身建设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16. 议事决策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17. 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学校领导干部定期深入教学、管理、后勤等一线调研走访制度。主题实践、服务承诺、走访慰问等活动广泛开展。直接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8. 管理监督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19. 经费保障中小学校党组织的活动经费按不少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 l2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0. “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 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誓词、有书报、有制度的“七有”标准。

22. 风格标识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23. 基本设施党务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配备远程教育设施,达到有场地、有设施、有操作员、有制度、有学用效果的“五有”标准。

24. 管理维护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整洁卫生。

湘潭市国有企业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 功能定位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2. 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企业,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委。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或实行跨区域经营、党员分布比较分散的国有企业分支机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等,可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就近就便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党支部人数较多或者分布较分散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设立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每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 班子职数市管企业党委(党组)成员一般设3-7人,其他企业一级党组织职数参照市管企业设置。企业所属基层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4. 领导体制委(党组)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按有关规定程序进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和所属基层支部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5. 骨干队伍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坚持把最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把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设立专门的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比例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职工人数的1%—2%比例配备,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至少明确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实行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工人同职级、同待遇,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6.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7.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8. 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每月26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者视频等方式参加。

9.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10. 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1. 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计划,注重优化结构、提高质量。

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及时吸收技术能手、青年专家入党,探索在优秀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党员。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2. 教育培训突出党性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企业所属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红星云、红土地—湘潭组工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

13. 日常管理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接规范有序。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查找、稳妥处置失联党员。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

14. 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15. 作用发挥开展以依责承诺、尽责践诺、问责督诺、全责履诺为内容的“四责四诺”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引导党员在引领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立足岗位做贡献。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6. 自身建设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健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考核机制。激励企业领导班子求真务实机制建立健全;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力、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规范用权。企业所属党支部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17. 议事决策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企业所属党支部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委(党组)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畅通,民主权利有效行使。

18. 联系服务群众建立落实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员、职工制度。探索完善维权和帮困救助工作机制。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19. 监督监管党委(党组)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分别不少于2次,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1次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管理,突出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20. 政策保障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在公司章程内设立党建专章,详细规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范围和程序、经费保障等内容。

21. 经费保障健全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按照不低于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薪金总额l%的比例安排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确保每名党员活动经费每年不少于200元。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

22. “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3. 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誓词、有书报、有制度的“七有”标准。统筹企业党校、职工学校、职工活动中心、党员活动中心的建设,强化多样化服务功能,为党员、职工提供综合性、开放式服务。

24. 风格标识以主管部门或企业一级党组织为单位统一企业所属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风格和标识标牌。企业所属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25. 基本设施党务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配备远程教育设施,达到有场地、有设施、有操作员、有制度、有学用效果的“五有”标准。

26. 管理维护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整洁卫生。

 

 

 

 

 

 

 

 

 

 

 

 

 

湘潭市医院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 功能定位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医院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医院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医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医风医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医院健康发展。

2. 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医院,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医院,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委。党支部一般按科室、专业、部门等管理实体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医院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党支部人数较多或者分布较分散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设立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每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 班子建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医院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医院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医院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书记、副书记的初任年龄至少能任满一届。支部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4. 骨干队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一般按医院职工人数的1%-2%比例配备,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至少明确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实行党务工作人员与业务工作人员同职级、同待遇,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和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5.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6.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7. 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每月26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

8.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9. 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0. 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注重在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1. 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红星云、红土地—湘潭组工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

12. 日常管理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接规范有序。积极查找、稳妥处置失联党员。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

13. 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14. 作用发挥开展以依责承诺、尽责践诺、问责督诺、全责履诺为内容的“四责四诺”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系统党组织组织力提升行动,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建引领行风建设、医德医风建设。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5. 自身建设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16. 议事决策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17. 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党支部调查研究、走访慰问、征集职工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制度,直接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8. 管理监督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19. 经费保障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范。

20. “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 场所保障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誓词、有书报、有制度的“七有”标准。

22. 风格标识:以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支部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23. 基本设施:党务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配备远程教育设施,达到有场地、有设施、有操作员、有制度、有学用效果的“五有”标准。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24. 管理维护: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整洁卫生。

 

 

 

 

 

 

 

 

 

 

 

 

 

 

 

 

 

 

 

湘潭市非公企业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1. 功能定位: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非公企业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主要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 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企业,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委。正式党员人数3以上的企业单独组建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产业相关原则,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联合组建的党组织,覆盖企业不超过12户。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 班子建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党支部书记一般从非公企业内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举产生,提倡从非公企业出资人中选拔;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由上级党组织统筹选派。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每年至少参加1次培训。支部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4. 骨干队伍: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非公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的,配备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非公企业,应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非公企业党支部从内部优秀党员经营管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使用有具体措施。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建工作业务培训。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5.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6.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7. 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每月26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者视频等方式参加。

8.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9. 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0. 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注重在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注重在符合条件的出资人(负责人)和中高层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1. 教育培训突出党性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红星云、红土地—湘潭组工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

12. 日常管理党员流入、流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引导流动党员亮明身份,采取“一方隶属、参加多方组织生活”的方式,有效加强管理。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接规范有序。积极查找、稳妥处置失联党员。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

13. 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注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类表彰对象人选等。

14. 作用发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引导党员在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履职尽责,发挥作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技术攻关小组等,示范带动职工群众,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团结、凝聚和关心企业职工,了解职工诉求,及时反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主动帮助化解企业内部纠纷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5. 自身建设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16. 民主议事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17. 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党支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走访慰问、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等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与职工群众谈心等制度,直接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8. 管理监督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19. 经费保障党支部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其中不超过企业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可在税前列支;拨返的党费、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应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20. “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 场所保障单独组建的党支部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誓词、有书报、有制度的“七有”标准;联合组建的党支部,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22. 风格标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23. 基本设施建有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24. 管理维护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卫生干净整洁。

 

 

 

 

 

 

 

 

 

 

 

 

 

 

 

湘潭市社会组织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

(试行)

 

1、支部设置标准化

1. 功能定位: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社会组织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在社会组织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2. 组织设置正式党员人数3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社会组织,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委。正式党员人数3以上的单独组建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行业相近、地域相邻原则,就近就便联合组建党组织,联合组建的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不超过12个。联合党组织中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有党员但不便转移组织关系的社会组织,可探索吸收不转关系党员、理事会与秘书处共建等方式设立功能型党支部。每年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3. 班子配备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社会组织支部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选拔党支部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支部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4. 骨干队伍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配备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社会组织,应支持、配合指导员开展工作。社会组织党支部从内部优秀党员经营管理人员中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管理使用有具体措施。党务工作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建工作业务培训。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5.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讲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6.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7. 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每月26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流动党员可以通过QQ、微信或者视频等方式参加。

8. 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9. 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10. 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有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注重在大学生员工、青年员工中发展党员,注重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中发展党员。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1. 教育培训突出党性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红星云、红土地—湘潭组工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教育。

12. 日常管理党员流入、流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引导流动党员亮明身份,党员兼职工作人员发挥作用,采取“一方隶属、参加多方组织生活”的方式,有效加强管理。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数额,教育引导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接规范有序。积极查找、稳妥处置失联党员。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每月申报登记、每季评定公示、每年汇总排名。

13. 激励关怀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注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各类行业代表、表彰对象人选等。

14. 作用发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在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组织发展等方面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欢迎的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组建党群志愿服务队伍,经常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主动与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工作制度体系化

15. 自身建设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等制度。

16. 民主议事健全落实议事规则,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17. 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健全党支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走访慰问、征集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党员结对帮扶、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制度,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8. 管理监督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党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19. 经费保障党支部工作经费纳入社会组织管理费用,其中不超过员工年度工资总额1%的部分,可在税前列支;拨返的党费、各级财政支持的经费应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20. “双述双评”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加强支部建设情况、完成重点任务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分别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阵地建设规范化

21. 场所保障单独组建的党组织有固定活动场所,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誓词、有书报、有制度的“七有”标准;联合组建的党组织,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22. 风格标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活动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

23. 基本设施建有功能实用的党务公开栏、宣传栏;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24. 管理维护健全管理维护制度,设施设备登记清楚,明确专兼职管理人员,场所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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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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