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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的通知

2017年02月09日 10:47:29 访问量:84

 

湘 潭 市 教 育 局

湘潭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潭教通〔2017〕22号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为确保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研究,拟开展全市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二、人员安排

组  长:陈利文

副组长:伍国强 曾艳玲 齐湘雄 房 高 吴三成 彭奋强

组  员:每小组4人,由督学、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督导时间

(一)2月10日至2月13日,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

小学(幼儿园)对照督导内容积极准备,开展全面自查,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

   (二)2月15日至2月17日,湘潭市教育局对县(市)区、市直学校(含幼儿园)进行全覆盖的督导,在各县(市)区督导时抽查一定数量的学校(幼儿园),具体督导时间由联络员负责衔接(见附件1、2)。

四、督导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学生按时返校,认真做好劝学留生工作。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无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教材教辅选用。严格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征订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严格遵守“一科一辅、正版正渠、自愿征订、无偿代购”的原则,从市教育局确定的《湘潭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用教辅材料。

4、教学设备和资源保障。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检修到位;有与教材配套的数字教育资源供师生使用。

5、后勤保障。学校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学生宿舍、食堂管理到位。

6、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对学生规模不足 100 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 100 人核定公用经费;无经费截留问题;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情况。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1.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了大中小学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完善了大中小学生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融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认真落实。

2、德育工作。深入了解师生春季开学思想动态,掌握学生个体思想动态;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遵循;普遍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认真组织收看“开学第一课”。

(三)学校安全工作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校已消除所有 D 级危房。

2、落实学校“三防”建设。学校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3、校园周边防控。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健全;建立警校联动机制,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没有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

(四)规范办学行为

1、落实规范收费管理制度。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没有组织学生补课或提前上课;课程安排按国家和省级规定开齐开足;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两小时);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查制度。

3、随迁子女就学和关爱留守儿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实现与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不收取有别于户籍学生的额外费用;落实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政策;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建立结对帮扶机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营养和交通需求。

(五)教师队伍建设

1.教师配备。全面清理在编不在岗现象,并按要求配备教职工;音体美教师满足教学需要。

2.师德师风建设。按市局要求组织了对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年度考核;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未违规收受家长礼品;杜绝有偿补课和在培训机构兼职现象。

3.教师权益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落实到位;教职工的工资待遇落实到位并按时发放;乡村教师补助发放到位。

五、结果运用

在专项督导中,发现的优秀典型、先进经验,将在全市表扬推介,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市直学校的评估结果,将直接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班子成员个人考核的范围。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将本次评估的结果,运用到县(市)区属学校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和班子成员个人考核中。

六、督导要求

1、各学校在接受现场督导评估前,应对照督导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在此基础上形成客观、真实、准确的自查报告。

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填写表格(见附件3),市直学校于2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局于2月20日前发到邮箱:xtdu****@163.com ,表格电子稿在湘潭市教育局政务网上可以下载。

3、学校在自查过程中,应将相关资料进行归类整理,相关文件、数据、资料要认真审核,准备齐全,以便实地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对迎检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要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督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和<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2017 年修订)》,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附件:1、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分组表

2、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记录表

3、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基本情况报表

IMG_9148_看图王.jpgIMG_9149_看图王.jpg

                          2017年2月6日

 

 

附件1

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分组表

组次

带队

领导

职务

成员

检查单位

第一组

陈利文

书记

局长

郭务强 胡立忠

孙哲

市一中(含市益智中学、市四中、市十六中)、湘潭电大、韶山市教育局

第二组

伍国强

副局长

赵建奇 黄文杰

林向荣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市工贸中专、湘乡市教育局

第三组

曾艳玲

副局长

周大明 赵学勤

张自力

湘潭教育学院、市一幼、市二幼、雨湖区教育局

第四组

齐湘雄

副局长

田美仁 黄大勇刘君

湘钢一中教育集团(含十二中校区)、市七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岳塘区教育局

第五组

房高

纪委

书记

周铁坚 张春明

旷裕民

湘机中学、市和平小学、市十八中、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第六组

吴三成

党委

委员

王  昕 郭仲书 

市三中、市十一中、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第七组

彭奋强

副局长

王跃平 谢忠平贺艳芳

市二中、市十七中、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湘潭县教育局

备注:成员中加粗的为联络员,负责督导表格的制定、记录、收集、上交。

 

 

 


 

附件2

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记录表

学校:时间:检查人员:

序号

督导重点内容

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1

开学条件保障

 

 

 

2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3

学校安全工作

 

 

 

4

规范办学行为

 

 

 

5

教师队伍建设

 

 

 

附件3

2017年春季开学工作基本情况报表

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填表日期:月日

行政人员上班日期

 

教师上班日期

 

教师应到人数

 

未按时到位的教师人数

 

尚未到位的书籍课本

 

假期是否有违规补课现象

 

农民工子女一费制全免的人数

 

金额

 

学生到位情况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小学合计

应到

 

应到

 

应到

 

应到

 

应到

 

应到

 

应到

 

实到

 

实到

 

实到

 

实到

 

实到

 

实到

 

实到

 

初一年级

初二年级

初三年级

初中合计

应到

 

实到

 

应到

 

实到

 

应到

 

实到

 

应到

 

实到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高中合计

应到

 

实到

 

应到

 

实到

 

应到

 

实到

 

应到

 

实到

 

其他统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初一

初二

初三

合计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人数

 

 

 

 

 

 

 

 

 

 

 

注:市直学校请于2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局请于2月20日前上报教育督导科,电子稿发到 xtdu****@163.com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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