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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教师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5年04月15日 11:12:33 访问量:179

 

 

韶 山 市 教 育 局

 

 

                 韶山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教师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乡镇学校和幼儿园

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落实潭教通[2014]188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决定在全市教师中广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市教师。

二、活动内容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赛课

1、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进行。

2、赛课主题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内容,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

3、赛程安排

     (1)2015年4月104月3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课预赛,4月30日前,我局湘潭市教育局学生科上报推荐参加湘潭市比赛的优秀教师名单。

(2)全市各学校须在4月25日前上报推荐名单,被推荐教师同时上交主题班会设计,教育局组织进行主题班会设计评选,确定参加湘潭市决赛教师名单。

  (3)决赛时间:2015年5月10日——20日,具体比赛地点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4)评选及奖励办法

   湘潭市教育局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优秀教案评选

1、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分小学(幼儿)组、初中组、高中组进行。

2、参赛主题

本次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读本:第一粒扣子》,结合新时期学生特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突出教育情怀。

3、参赛要求

   (1)主题班会教案要设计科学,符合学生心理规律,结构层次清晰,突出实战,重视实效。

(2)课堂组织形式不限,切合主题即可。

(3)内容翔实,达到评委通过阅读教案能体会到主题班会教育活动现实实施的效果。

    (4)格式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纸质版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封面上写明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教案评审

(1)从2015年4月10日开始,各学校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优秀教案的初评,教育局将于4月底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班会优秀教案的复评,5月10日前推荐优秀教案参加湘潭市级评选

   (2)优秀教案评选,按小学(幼儿)组、初中组、高中组设一、二、三等奖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教学论文征集评选

1、征集对象

全市教育工作者。

    2、征集主题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走进校园、融入课堂教育教学”为主题。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可分别从课堂德育渗透、班级管理等角度来撰写,学校管理人员可立足自身岗位,从管理育人的角度来撰写论文。

  3、征集要求

    (1)题目自拟,字数不超过2500字,标题用宋体三字,正文用仿宋四号字,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内容突出实战,注重实效,严禁抄袭。

(2)论文封面上写明标题、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各单位上报论文篇数见附件。

(4)报送时需提供纸质论文1份和论文电子稿。

(5)报送时间:2015年5月20日前上交到韶山市教育局教育股电子稿请发送至韶山市教育股公共邮箱,联系人:黄海

(6)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4、论文评审

(1)学校对教师所交的论文进行初审,推荐3-5篇到教育股参加全市性评选,我局进行评选后,选送优秀论文参加湘潭市级评选

    (2)优秀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核心内容,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市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重视教研,提高效果

    各学校和幼儿园要以此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为契机,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开展教学科研,积极探索,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效果。

    (三)适当投入,保障经费

各单位要适当投入,确保活动组织开展所需经费,本着节约的精神,做好计划安排。

    

 

 

 

 

  

                               韶山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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