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师德教育 > 韶山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韶山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2014年03月28日 10:15:01 访问量:246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旷工,工作时间不做私事,不随意离岗、串岗、扯谈聊天。

三、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礼貌待人,语言文明,不和同事吵骂,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的威信。

四、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上班时,不穿超短裙裤,不穿袒露背衣服,不穿拖鞋背心,男不留长发,女不化浓妆。

五、法纪观念强,遵守禁赌公约,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不参与邪教活动,不看黄色录相、书刊,不参与经商、传销,不从事第二职业。

六、文明办公,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教室等公共场所抽烟,不乱丢垃圾,办公桌面经常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个人卫生好。

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教育学生耐心细致,热情关心转化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停学生的课,不挖苦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八、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时时处处体现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九、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工作不讲价钱,服从分配。

十、钻研业务,谦虚好学,勤于探索,锐意进取,不断接受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努力提高教学业务水平。

十一、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的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传播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十二、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求私利。

 

编辑:向燕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学校小学部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学校小学部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