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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关于举办“抄录《党章》优秀作品评选展览”活动的通知

2016年06月03日 12:24:58 访问量:92

 

 

 

 

 

各乡镇党委,高新区党工委,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双管单位及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好“手抄党章”活动,让党员干部抄党章,学党章,记党章,按照党章的要求来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经市委研究,决定举办“抄录《党章》优秀作品评选展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送选范围

全市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以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为主体,农村、社区、企业、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可倡议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提供作品参评。

二、作品评选展览时间

6月中旬完成评选,6月下旬进行展览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全文完整抄录《党章》的作品。抄录作品上请勿注明作者,选送作品时,将对作品与作者实行对应编号。

2.书写形式:书写作品体式不限,鼓励具有一定创意的书写形式。

3.作品数量: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选送1-2件作品参赛;其他党组织由各党(工)委组织选送5件左右作品参赛。

4.交稿时间和地址:稿件请于6月15日前送交市直机关工委,联系人:黄利平,联系电话:138****3878。

四、组织评审

6月18日左右由市文联组织书法界专家对作品进行封闭式评选。评选结果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并将颁发证书及奖金。

五、作品展览

七一前夕,获奖作品将进行集中展出(地点待定)。

六、相关要求

1.精心组织。此项活动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党性觉悟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参与,认真开展好手抄党章活动,形成学习党章的浓厚氛围。

2.认真送选。6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党组织要在本单位展示评选的基础上,认真筛选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展评活动。

 

 

                        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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