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6年12月29日第三届第三次教师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韶山市国内公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2014]65号)和《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见》(湘工办发[2015]4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规定。
一、公务接待:
1、接待范围: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和有公函的来访人员;
2、接待用餐:
(1)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提供家常菜肴,任何接待不提供烟酒、鲜花、水果,严禁饮酒、劝酒和酒后驾车;
(2)来客、教师加班工作餐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由总务处按实向食堂开据工作餐审批单或接待审批单,来客10人以内陪餐不超过3人,10人以上陪餐人数为1/3,接待标准为早餐10元/人,正餐30元/人,费用由学校行政向食堂结算划拨;
(3)如遇食堂不能安排时,由部门负责人先填写接待审批单或工作餐审批单,并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务处,由总务处安排在附近餐馆就餐,陪餐人数同上,接待标准为早餐不超过20元/人,中餐和晚餐分别不超过40元/人,一餐一票,当次结算,1000元以上的消费必须转账,1000元以下的刷卡结算,接待结束后,由主要陪同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最后持相对应的公函(通知)、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接待清单、刷卡原始电子结算单一起交相关负责同志审签报销,超支自理。
3、接待发生的住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按文件规定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4、严格公务接待行为纪律,不超规格、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不随意增加接待项目,因招商引资接待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应该到教育局纪检部门报批,强化审计监督。
二、国内差旅
1、报销范围:韶山市以外地区的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2、报销要求
(1)出差前凭文件通知到学校填写《出差审批单》和《请假单》,交相关领导审批,职工1天以上的出差和副职出差由校长审批,其他由分管领导审批;
(2)出差后凭出差审批单、通知、差旅费报销单、原始票据报账。
3、项目及标准:
(1)车票: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汽车、火车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如飞机经济舱需报主管市长批准)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
(2)市内交通费:当天往返的按50元/人/天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
(3)住宿费:出差人员当天不能往返的,按省外按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和分级标准限额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省内按150元/人/晚的限额凭票据实报销;
(4)伙食补助费:当天往返的100元/人/天(早餐20,中晚餐各40)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
(5)经组织批准到外地挂职、跟班学习、支教、带薪学习(不含学历学位教育),学校报销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差旅费,工作期间的差旅费由接收单位按当地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期间对方收取的伙食费在伙食补助限额内据实报销,不报市内交通费,援疆援藏人员的休假或探亲按有关待遇规定执行。
学校特殊情况租用车辆需报主管校长审批,并在差旅审批单中注明是否租车,到正规车辆运营公司按市场价格租用车辆,凭票付费。单位派车后不再报销车票和补助市内交通费,安排了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安排了用餐的按实核减当天的伙食补助费,按标准报销了餐饮发票的不再补助费当次的伙食费,报销了住宿费的除往返当日外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以上各项费用超支部分自理。
严禁私车公用,不租用黑的和私人车辆,学校不承担教师自备车辆或租用车辆的任何责任。
三、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
1、日常办公用品和卫生工具由总务处统一采购后交保管室管理,保管室负责人在物品清单上签收,按节约、合理的原则领取并签名并注明用途,保管室要按月清理,总务处凭发票、清单、领用登记办理报销手续;
2、校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活动需要物品在规定额度内凭发票和清单报销,活动方案、评比结果、领取人员签字等附件与发票一同签审;
3、日常药品由卫生保健室负责人按学期统一采购,师生用药实行登记制度,期末卫生保健员凭药品发票、电脑小票、用药登记办理报销手续;
4、食堂日常用品由事务长采购,验收员签字,小型设施添置及小不型维修由事务长报总务处协助处理,单次结算单笔结算在伙食费中报账;
5、对于专职体育教师,要求着体育服装上课,学校根据财务实际补助300元/年的服装费;
6、单项在5000元以上或者批量在2万元以上金额的货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单项在5000元以上或者批量在2万元以上金额的服务均须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按程序进行;
7、学校物品不外借个人,如单位之间借用,需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需填写《物品借用单》,并确保按期归还,损坏照价赔偿;
8、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建册建档,添置有计划,报废有手续,专人管理使用,失责赔偿。
四、活动外出
1、除按通知组织参加上级比赛活动外,其它师生外出活动均需提前填写《韶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外出学习考察审批表》,报批后执行;
2、工会经费独立核算,来源为行政拔缴的经费(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会员缴纳的会费(个人工资总额的0.5%),用于会员的教育培训、宣传会议、建设添置、文体活动、技能竞赛、集体福利、健康体检、补助慰问、评优表彰。其中会费用于组织会员看电影或春秋游的控制在当地城市,当日往返,活动中确需在外用餐的可按标准安排工作餐或发放误餐费;拔缴经费使用按文体比赛按不超过参与人数30%给予适当奖励,上级工会要求统一服装的,人均费用不超过500元,国家法定节日发放职工的符合节日习惯的物品和生活物品总额不超过30%,会员生日当月,发放还超过200元的生日慰问品,职工本人住院工会视病情给予200—500元的物资慰问,教职工直系亲属过世工会给予500元的物资慰问;
3、师生外出参观要有邀请函或活动通知,工会举办的活动要有具体方案,凭通知方案、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活动评比结果、购物发票、购物清单(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物品签领单签审报销,用餐要有用餐人员名单,举办文体活动不可普发奖金,不可超范围支出,不可购买购物卡、代金券和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为加强老龄老干工作,倡导敬老尊贤风尚,学校在重阳节和春节组织退休教师开展慰问座谈,活动经费人均标准不超过400元。
五、现金管理
1、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文件要求,严禁任何私自乱收费行为;
2、开学收费原则上实行刷卡缴费,现金必在一周内入账,财务人员在第一个月内进行清理核对;
3、学校由出纳进行小量现金管理,因公提前借款需填写《现金借用单》,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并确保按期归还。
六、文印管理
1、文档自行编辑,统一格式,双面打印,节约资源;
2、大型宣传展板、教导处统一的试卷等学校无法印刷的,由各处室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时间和用途,按月结算打印费用,凭清单和发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3、信息中心分学期做好文印室电子资料的备份,妥善保存备用。
七、报销签审
1、所有公用支出均凭正规原始发票报销,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2、每张票据上分别由经手人(注明用途)、证明人(证明真实性)、审核人(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报销标准的准确性)签字签名,再由校长审批(是否同意报销),最后到财务室办理报销;
3、公务消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
4、为财务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科学管理调度,所有公用支出均在事后30日内办理报销,过期不予办理。
此规定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韶山学校小学部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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