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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双联”和困难职工春节慰问捐款的通知

2015年12月24日 12:29:53 访问量:104

 

 

 

 

韶办发[2015]   号

 

 

 

中 共 韶山市委办公室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双联”和困难职工春节慰问捐款的

通       知

 

各乡(镇),高新区,市直、双管及驻韶各单位: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三个着力”重要指示,坚持“三个贴近”的工作思路,切实关注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湘潭市有关精神,为搞好“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市“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春节慰问捐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范围

按照省、湘潭市统一规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驻韶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二、捐款标准

1、个人捐款。按处级干部每人300元、正科级实职干部每人200元、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教师及驻韶单位职工每人100元的基数执行,多捐不限。

2、单位捐款。各单位按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捐款。

三、捐款时间和交款地点

全市所有捐款一律在12月2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市“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双联”帮扶办设市总工会(行政中心3206室,联系电话:55682468,转账户名:韶山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开户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账号:700****1315004627)。

四、捐款有关问题说明

1、乡镇干职工按市直机关干职工捐款标准执行,捐款统一交市 “双联”帮扶办。

2、教育局机关干职工按市直机关干职工捐款标准执行,教师由教育局负责组织捐款,捐款统一交市“双联”帮扶办。

3、各二级机构单位干职工捐款由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捐款,交市“双联”帮扶办。

4、各单位个人捐款必须造册登记,在交款时一并报市“双联”帮扶办。

“双联”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育人工程”,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组织,确保完成任务。

 

中共韶山市委办公室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4日

编辑:赵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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