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教育局
关于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及机关各股室:
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上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假期工作
根据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课程计划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职学校于2018年7月7日结束期末考试,7月8日放暑假,7月12日教师离校;普通高中学校7月14日放暑假。2018年下学期于9月1-2日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放假前,各校要做好教育教学总结考核等学期结束各项工作,要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暑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监护人。要提早谋划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稳定有序。
二、严格规范假期办学行为
1.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有偿补课。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等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成建制上课、补课,不得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复习班、辅导班。在职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教育局将在暑假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辅资料征订相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2.科学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其他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适当减少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开展观察性、探究性学习。各学校要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以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公益性的实践活动项目,满足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要。要积极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弘扬勤俭、节约、孝顺、坚韧的良好品格。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鼓励学生自主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过一个轻松、快乐的假期。
3.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各学校要科学、合理的安排教职工的假期时间,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各级各类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要注重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益,不流于形式或过多占用教师假期休息时间。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协作,在暑期持续滚动播送安全提示,及时编发手机短信和微信,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安全警示常常提。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法纪、安全自护方面的专题教育,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一个不漏地提醒每位家长务必承担起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共享单车出行和中学生骑行摩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看护好孩子,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各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要会同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在假期内对校车进行一次车况检查,督促本区域内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的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
暑假期间,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察,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在新学期开学前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要充分利用暑期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学校要迅速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予以及时解决。
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察、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做到人员落实到位、责任明确,确保24小时不脱岗,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各校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做好重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杜绝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加大督查监管力度
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暑假工作,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有关人员要从严处理。
请各学校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学校上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思路、暑假值班安排,请于2018年7月1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64008131@qq.com。各校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韶山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下学期
校历
韶山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
韶山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下学期校历
周次 | 时 间 | 主 要 工 作 | 备注 |
1 | 8月30日—9月2日 | 8月30日教师到校,9月1日-2日开学,学生报到、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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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月3日—9月9日 | 9月3日正式按课表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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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月10日—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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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月17日—9月23日 | 普通中小学生申报学籍; 9月21日—23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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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月24日—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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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月1日—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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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月8日—10月14日 | 中职学生学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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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0月15日—10月21日 | 中职师生技能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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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0月22日—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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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月29日—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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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月5日—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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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1月12日—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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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1月19日—11月25日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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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1月26日—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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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2月3日—12月9日 | 中职学生省、市技能抽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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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2月10日—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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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2月17日—12月23日 | 中职学校专业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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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2月24日—12月30日 | 中职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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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2月31日—元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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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元月7日—元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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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元月14日—元月20日 | 元月20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结束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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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元月21日—元月27日 | 元月2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师生离校;元月23日前普通高中学校结束期末考试,元月25日普通高中学校师生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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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上学期定于2月18日(正月十四,星期一)教师到校,2月20日(正月十六,星期三)中小学开学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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