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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年07月04日 09:59:10 访问量:1683

 

 

韶山市教育局文件

教通〔2018〕 

 

 

                      

韶山市教育局

关于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及机关各股室

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上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假期工作

根据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课程计划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中职学校于2018年7月7结束期末考试,7月8日放暑假,7月12日教师离校;普通高中学校7月14日放暑假。2018年下学期于9月1-2日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放假前,各校做好教育教学总结考核等学期结束各项工作,要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暑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监护人。要提早谋划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稳定有序。

二、严格规范假期办学行为

1.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有偿补课。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等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成建制上课、补课,不得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复习班、辅导班。在职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教育局将在暑假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辅资料征订相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2.科学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不得违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有关规定,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其他年级要创新作业形式,适当减少书面作业,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开展观察性、探究性学习。学校要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以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公益性的实践活动项目,满足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要。要积极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弘扬勤俭、节约、孝顺、坚韧的良好品格。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家长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鼓励学生自主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过一个轻松、快乐的假期。

3.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各学校要科学、合理的安排教职工的假期时间,在保证教师应有假期休息时间的基础上,组织教职员工开展各级各类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要注重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益,不流于形式或过多占用教师假期休息时间。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协作,在暑期持续滚动播送安全提示,及时编发手机短信和微信,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安全警示常常提。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法纪、安全自护方面的专题教育,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活动,一个不漏地提醒每位家长务必承担起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共享单车出行和中学生骑行摩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看护好孩子,保护孩子健康成长。

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要会同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在假期内对校车进行一次车况检查,督促本区域内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的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

暑假期间,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假期校园安全巡察,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在新学期开学前要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要充分利用暑期学生离校的时间,对校园内有关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学校要迅速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予以及时解决。

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巡察、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做到人员落实到位、责任明确,确保24小时不脱岗,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各校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重点做好重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杜绝出现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加大督查监管力度

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暑假工作,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有关人员要从严处理。

各学校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学校上学期工作总结及下学期工作思路、暑假值班安排,请于2018年7月1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64008131@qq.com。各校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韶山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下学期

校历

 

 

韶山市教育局

201872

 

 

 

 

 

 

附件

韶山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2018年下学期校历

周次

时      间

主 要 工 作

备注

1

8月30日—9月2日

8月30日教师到校,9月1日-2日开学,学生报到、注册

 

2

9月3日—9月9日

9月3日正式按课表上课

 

3

9月10日—9月16日

 

 

4

9月17日—9月23日

普通中小学生申报学籍;

9月21日23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

 

 

5

9月24日—9月30日

 

 

6

10月1日—10月7日

 

 

7

10月8日—10月14日

中职学生学籍申报

 

8

10月15日—10月21日

中职师生技能竞赛

 

9

10月22日—10月28日

 

 

10

10月29日—11月4日

 

 

11

11月5日—11月11日

 

 

12

11月12日—11月18日

 

 

13

11月19日—11月25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查

 

14

11月26日—12月2日

 

 

15

12月3日—12月9日

中职学生省、市技能抽考

 

16

12月10日—12月16日

 

 

17

12月17日—12月23日

中职学校专业评审

 

18

12月24日—12月30日

中职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评价

 

19

12月31日—元月6日

 

 

20

元月7日—元月13日

 

 

21

元月14日—元月20日

元月20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结束期末考试

 

22

元月21日—元月27日

元月21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职学校师生离校;元月23日前普通高中学校结束期末考试,元月25日普通高中学校师生离校。

 

注:2019年上学期定于2月18日(正月十四,星期一)教师到校,2月20日(正月十六,星期三)中小学开学开课。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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