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韶山市委、韶山市教育局党委要求,深入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月开展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关于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韶发〔2017〕4号)、《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韶组通〔2017〕13号)要求,现就我校党支部第八次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1、活动时间:
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8:00—10:20
二、活动地点:
毛泽东铜像广场 学校党员活动室
三、参与对象:
党支部全体党员
四、主要内容
按照主题党日活动“五+1”的要求,在完成基本程序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毛泽东广场纪念主席诞辰124周年相关庆祝活动,缅怀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丰功伟绩,并进行2017年党员民主评议和百分制考核。
五、活动流程
1、党员佩戴主席像章参加活动,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作为主席家乡人的自豪感;(赵必伟)
2、万人同唱《东方红》,在传唱中传承好红色基因和传统;(张乃佳)
3、诵读主席诗词《和柳亚子》,在诵读中感受主席光辉思想和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黄树新)
4、分享红色故事《斗智》,体会少年毛泽东的机智与勇敢;(肖美立)
5、缴纳十二月份党费(庞粤玲)
6、开展2017年党员民主评议与百分制考核(庞粤玲)
(1)通报全年党员学习心得、思想汇报上交及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及上传情况;(赵必伟)
(2)通报全年党员参加支部学习与活动情况;(赵必伟)
(3)通报全年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庞粤玲)
(4)通报群众对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庞粤玲)
(5)党员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庞粤玲)
(6)党员对照标准要求进行互相评价;(庞粤玲)
(7)领导对照标准要求进行点评;(向 燕)
(8)党内民主测评;(庞粤玲)
(9)确定等次;(庞粤玲)
(10)计算评定百分制星级党员等级。(庞粤玲)
六、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2、组织委员:负责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活动方案,安排并主持学校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党员及时参加活动,核算当月党费,做好收缴、上报及公示,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及迎检;
3、宣传委员:提醒党员佩戴主席像章并带好学习笔记本参加活动,负责学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文件及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实时记录,做好党员参加活动的出勤记录,填写好《“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和《“主题党日”活动季度情况汇总表》并完成上报,按时做好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以及支部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的信息报道和党建平台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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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山学校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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