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公务接待制度。
1、一般性来客接待:安排在局机关食堂就餐,记工作餐。
2、重要公务接待:凭来客单位公函(或通知)接待。原则上所有接待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机关食堂安排不了,由股室长先填写接待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在附近酒店。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来客人数10人内的陪同人数不超过3人、来客人数10人以上的陪同人数不超过来客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标准为早餐不超过20元/人,中餐和晚餐分别不超过40元/人,所有接待均不得有烟酒、高档菜、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和水果等,超支自理。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由相关负责同志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清单与单位公函相对应,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得在任何饭店签单,一餐一票,当次结算。1000元以上的消费必须转账,1000元以下的刷卡结算。财务严格凭来客单位公函(通知、审批单)、机关公务接待清单、消费发票、菜单报账,刷卡的还应提供原始电子结算单。
4、韶山市内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工作用餐,除节假日加班外,一般不安排工作餐,如果确需安排工作餐的,要先报告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工作用餐审批单,标准不超过40元/人。
5、各股室召开的会议,确需用餐的,均安排在食堂。由股室长填写用餐审批单,报分管领导审批,标准不超过40元/人。
二、规范公务差旅制度
(一)严格差旅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工作人员出差应先填写《韶山市教育局公务出差审批单》,局副职出差要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出差一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报局长批准;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报销非上级党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二级机构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所产生的费用。
(二)工作人员临时到韶山市以外地区公务出差可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等差旅费。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按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标准310至350之间)之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100元/人/天和市内交通费(80元/人/天)按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核报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参加安排了食宿的会议或培训的,核减相应天数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报销了餐饮发票的不报销当次的伙食补助费。派了公车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补助费。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严格依规乘坐交通工具。按照有关规定,干部职工出差可乘座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高铁(二等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公共汽车(含高速)。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如遇特别紧急情况,无法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须报告分管领导批准。
(四)财务严格凭出差审批单、会议通知、差旅费报销单、原始有效票据报账。本月报销上个月或本月的差旅费,过期不办理。
(五)规范公务用车制度
1、加强车辆管理。严格修车、派车制度,车辆统一停放在机关办公楼前。车辆定点维护,每次维护均要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维护清单,报财务室一次一结算。1000元以上的维修要报局长同意、由司机、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财务室一 起一次一结算。
2、规范派车用车。韶山市内原则上不派车,参加湘潭和长沙等地方的会议和其他公务活动只安排公车,严禁私车公养,不租用黑的。不能安排车辆的,由工作人员自已选择交通方式,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三、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
1、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工作人员领取时要登记,办公室要按月结算、按月清理。
2、需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大宗物品的,由股室长提出申请,2000元以下的报分管领导批准,2000元-5000元的报局长批准,5000元以上的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并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加强文印管理
1、从严控制文件印发,能通过网络传输的文件又可以不存档的不得打印纸质件。
2、各股室自己能处理的文件,由股室工作人员自己处理。不能自己处理的交局文印室处理,由当事人核对数量并签字确认。文印室按月结算打印费用。
3、特殊原因需要到外面印刷的,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一次一结算。凭清单和发票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批量的印刷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韶山市教育局
2016-3-14
附件1:
韶山市教育局公务出差审批单
填单部门: 填单时间: 年 月 日 填单人
出差事由 |
| 出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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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 往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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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 | 是□ 否□ | 办公室审 核意见 |
| 股室长意见 |
|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 局长审批意见: | ||||
此单在出差人员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务必作为附件提交。
韶山市教育局公务出差审批单
填单部门: 填单时间: 年 月 日 填单人
出差事由 |
| 出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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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 往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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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 | 是□ 否□ | 办公室审 核意见 |
| 股室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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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 局长审批意见: | ||||
此单在出差人员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务必作为附件提交。
韶山市教育局公务出差审批单
填单部门: 填单时间: 年 月 日 填单人
出差事由 |
| 出差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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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 往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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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 | 是□ 否□ | 办公室审 核意见 |
| 股室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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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 局长审批意见: | ||||
此单在出差人员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务必作为附件提交。
附件2:
韶山市教育局公务接待审批单
来宾情况 | 陪同人员情况 | |||
单 位 |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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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宾姓名与级别 |
| 主陪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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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人数 |
| 陪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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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活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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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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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 办公室意见: | |||
分管领导意见: | ||||
附件3:
韶山市教育局会议(工作)用餐审批单
时间 |
| 会议名称(工作餐事由) |
|
人数 |
| 标准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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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长签字: | 分管领导意见: | ||
1、此单在办理会议餐(工作餐)报销手续时务必作为附件提交。
2、在食堂和其他场所用餐均须填写。
韶山市教育局会议(工作)用餐审批单
时间 |
| 会议名称(工作餐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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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 标准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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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长签字: | 分管领导意见: | ||
1、此单在办理会议餐(工作餐)报销手续时务必作为附件提交。
2、在食堂和其他场所用餐均须填写。
韶山市教育局会议(工作)用餐审批单
时间 |
| 会议名称(工作餐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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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 标准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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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长签字: | 分管领导意见: | ||
1、此单在办理会议餐(工作餐)报销手续时务必作为附件提交。
2、在食堂和其他场所用餐均须填写。
韶山市教育局会议(工作)用餐审批单
时间 |
| 会议名称(工作餐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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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 标准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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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长签字: | 分管领导意见: | ||
1、此单在办理会议餐(工作餐)报销手续时务必作为附件提交。
2、在食堂和其他场所用餐均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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