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园住户:
为推动我校校容校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营造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迎接湖南省卫生文明城市复检,现学校就环境卫生有关责任要求告知如下,请共同遵守执行:
1、门前、楼道无垃圾污物,墙面无乱贴乱画,天面无蛛网,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
2、垃圾自觉入池,不得丢弃于校区景区垃圾箱或校园的绿篱内;
3、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校区、校园路和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他们正常工作和通行;
4、路边和栏杆处上班时间内不凉晒衣服、被褥、床单等有碍观瞻的物品;
5、不得在校园、宿舍区饲养家禽;
6、不得破坏学校树木、绿篱、垃圾箱、摄像头等公用设施。
请各位积极参与卫生文明校园和韶山市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如有违反,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180****1458
韶山学校小学部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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