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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韶山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年09月06日 10:07:17 访问量:249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韶山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专项行动△  方案  通知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96日印发 

  

韶山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19月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教育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本着对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韶山市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铁华任组长,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彭学清、市教育局局长邹正光、市公安局局长谭义、市交通局局长宋明康、市文体局局长谭明彰、市工商局局长陈小年任副组长,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文体局、工商局、经信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住建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内,邹正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彻底整治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良好。

2、网吧整治。取缔黑网吧,依法规范已注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严禁网吧业主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建立淘汰制度。

3、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整治学校周边的小卖部、饮食店和流动摊点等,加强对校园内商店、食堂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商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创造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环境。

4、规范学生(幼儿)用车管理。严把校车准入关,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制定学生用车运营管理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综治办:加强对各相关部门、乡镇履行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的督查。

2、经信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3、教育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以内部安全管理为核心的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各项制度,采取严密的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4、工商局:及时查处校园周边各种违章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担,规范管理校园周边商业网点。

5、食品药品监督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周边食堂、商店、饮食店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6、文体局: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等。加大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7、公安局: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校车、园车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8、交通局:加强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监管,严禁没有资质的车辆搭载学生、幼儿;根据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调整全市公车行车线路,为学生上下学提供便民服务。

9、卫生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0、住建局: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11、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依法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9月上旬,各学校、各幼儿园要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并将自查情况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9月中旬,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1、整治网吧:由文体局牵头规范网吧管理,严禁网吧经营业主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由工商局牵头取缔黑网吧,公安、教育部门配合做好网吧整治工作。

2、整治交通秩序:由公安局牵头,交通、教育等部门配合,在城区学校进出道路重新施划交通标识、标线,规范汽车、摩托车停放区域,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进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3、规范学生用车管理:由交通局牵头、公安、教育等部门配合,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登记造册,确定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园)线路,对驾驶人、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核定并登记载客人数,严禁超载。建立学生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公安部门对已登记造册的车辆进行资格审查,构建中小学生及幼儿安全用车管理工作的良好机制。

4、整治校园周边商店、饮食店和流动摊担。由工商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卫生、教育等部门配合,就校园周边商店、饮食店和流动摊担进行专项整治,预防各类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5、整治校园安全:由教育局牵头,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配合,及时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规范、食堂、商店经营行为,健全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

9月下旬,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回头看”,针对整改中还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后安全隐患抬头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在9月上旬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凡在专项整治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通过专项整治,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体系,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网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用车安全隐患和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明显减少,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对少年儿童的安全保护程度明显提高。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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