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和湘潭市委精神,原则上确定每月26日为全市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为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全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关于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韶发〔2017〕4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韶组通〔2017〕13号)要求,现就5月26日全市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启动工作,制度如下方案。
1、活动时间
5月26日(星期五)。
二、参与对象
全市党支部所有党员。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党支部主题党日要紧扣“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组织学习讨论、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和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开展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红色党课、开展专题讨论等,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内容和形式。
因为5月26日是全市统一确定时间后的第一次党支部主题党日,建议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座谈会、省委视频会和市委部署会主要精神,学习《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等纳入此次主题党日学习内容。
四、流程形式
为确保活动扎实成效,增强活动仪式感,彰显韶山特色,“党支部主题党日”要按照“六个一”的规范流程组织实施。1.佩戴一枚主席像章。全体党员要在主题党日当天统一佩戴主席像章,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作为主席家乡人的自豪感;2.诵读一篇主席诗词(文章)。组织全体党员诵读一篇毛主席的诗词或文章,在诵读中感受主席光辉思想,增强对韶山红色传统与基因的认识;3.歌唱一首红色歌曲。每一次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学唱一首红色歌曲,在传唱中传承好红色基因和传统;4.分享一个红色故事。紧扣本次“党支部主题党日”的主题,讲述一个发生在革命先辈身上的或者是群众身边的故事,体现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典型事例;5.集中交纳一次党费。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6.开展一次主题活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党员争先锋、喜迎十九大”这一主题,开展学习讨论、党性分析、民主决策、志愿服务等活动。活动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群众需求,围绕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活动彰显支部堡垒作用,展示党员良好风采。
五、责任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重点抓好市委常委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以及支部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韶山新闻网、韶山电视台进行全市第一次主题党日的综合报道,做到在湘潭市级以上媒体有报道,力争在中央、省级媒体上有报道。
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负责所属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做好市级领导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对市级领导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实时记录。
乡镇党委:负责抓好所辖区域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点抓好2个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启动工作。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抓好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重点组织2个机关党组织和2个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的主题党日启动工作。
市教育局党委:负责抓好所属学校基层党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重点抓好2所学校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启动工作。
市卫计局党委:负责抓好所属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重点抓好1个基层党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的启动工作。
韶山医院党委:负责抓好所属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重点抓好1个基层党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的启动工作。
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抓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重点抓好2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的启动工作。
高新区党委、商务局党委、公安局:负责抓好所属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启动,重点抓好1个基层党支部开展好主题党日的启动工作。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好行业特色,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大背景下,树立党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5月26日的第一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督促各基层党支部结合各自实际,系统谋划“主题党日”启动工作,切实把第一次启动工作抓实抓好,营造氛围、形成常态。各党委(党组) 要于5月31日前建立基层党委年度计划和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台账,做到“六个有”,即有年度任务计划、有每月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各基层党委需于5月21日前上报重点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启动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于5月31日前将基层党委“党支部主题党日”年度计划报市委组织部。
(二)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督查力度,确保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开展。市委组织部将于5月26日对全市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情况进行轮回督查,对活动开展有特色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加强宣传引导。对主题党日形式活泼,特色鲜明的支部要进行集中宣传,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全面推进。市委宣传部要精心策划,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全市第一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委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展板、横幅等宣传媒体展示所属党支部第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四)确保常态长效。“党支部主题党日”是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各党委(党组)要提高认识,在活动开展中建立长效运转机制,不能应付了事,不能走过场,要像抓项目建设一样落细落小落实,做到支部有行动,党员有意识,坚持久久为功,加强分类指导,注重贴合实际,做到全覆盖、重创新、求实效。
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8日
附件:
1.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表;
2. 党支部2017年“主题党日”活动台账;
3.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表
基层党组织(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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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员 情 况 | 应参加党员 人,实际参加党员 人,请假 人 |
活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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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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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活动 的党员姓名 及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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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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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活动日后5日内报基层党(工)委,如遇特殊情况延期,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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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党支部2017年“主题党日”活动台账
时间 | 活动内容 | 活动地点 | 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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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月26日为全市党支部主题党日。每个月一次,全年活动12次。
附件3: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季度情况汇总表
党(工)委(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层党组织名称 | 党员总数 | 应参加 党员数 | 实际参加 党员数 | 请假 党员数 | 参加的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数 | 活动主题 | 活动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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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各基层党(工)委请于每季度月底前将此表发送至市委组织部党建组,电子邮箱地址:shaoshandangjia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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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动主题根据实际按照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和交纳党费等类型进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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