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考核校长、书记:教 育 局考核
业务校长、后勤校长、德育校长、工会主席:校长考核
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书记考核
工会女工委员、组织委员:工会主席考核
大队辅导员:德育校长考核
教导主任、电教中心主任:业务校长考核
总务主任、会计、出纳:后勤校长考核
教研组长、学籍管理员、大课间管理员:教导主任考核
班主任、副班主任、音响、宣传员:大队辅导员考核
事务长、验收员、图书管理员、报刊管理员、实验仪器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医药保健管理员、保管员:总务主任考核
副班主任:班主任考核
学科教师教:研组长考核
二、考核要求:
1、各管理岗位有相应的管理课时与职责要求;
2、各负责人依据岗位职责进行考评记分;
3、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签字认定结果;
4、考评记分资料和结果于2016年6月28日交校长室。
韶山学校小学部
2016.6.17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