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学校小学部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构建和谐校园。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以及辖区管理的原则进行;
(二)依据《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及行政主管部门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
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向 燕
副组长:赵必伟 刘方遒
成 员:庞粤玲 张乃佳 杨 杰 熊水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杰同志兼任。负责收集整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二)自查、排查阶段(4月25日之前完成)
1、学校按照饮食饮水卫生要求,开展食品卫生安全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先行整改。
2、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及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原则,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重点食品和关键的食品加工环节及周边无证照餐饮店、副食店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到位。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9日之前完成)
1、学校在建立食品卫生工作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自身管理,确保卫生质量。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质量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管理人员要对厨房、餐饮用具消毒间、食品原料和调料的采购贮存、冷藏设施、切配烹调食品的设备及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等各个环节进行经常性自身检查,监督和确保各项规范和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确保食堂的所有操作区域及食品制作过程的卫生。
3、严把食品进货关。一是选择和采购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原辅料;二是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畜禽兽肉食品还要索取检疫合格证;各种证明妥善保存,以备检查。三是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检查;四是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五是防止农药、畜药对食品的污染;五是以销定购,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以保证食品新鲜和卫生。
4、严把食品贮存的管理关。一是肉、蛋、乳类等含蛋白质高的食品极易滋生细菌,贮存温度应低于5℃
;二是贮存食品应注意防虫、防霉、防蝇、防止再次污染,不能与非食品原、辅料摆在一起;三是贮存仓库应干燥通风,食品摆放在货架上,应做到隔墙 10 厘米、离地 15
厘米;四是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正确地烹调加工食品。一是烹调前充分地解冻食品;二是彻底加热食品,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
70 度以上;三是防止再次污染,制作的食品应在短期内食用,严格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未经处理食品的交叉污染,售饭备餐间应严格做好加热保温措施,温度应在 60 度以上,且均匀受热,隔夜隔餐食品要回锅,必须煮熟煮透。
6、食品加工环境做到卫生安全。一是操作流程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进行,避免交叉污染;二是保持厨房清洁卫生;三是所有餐饮具及各种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贮存在专用保洁柜中;四是食品加工的刀具、砧板等必须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使用。
7、做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一是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严禁无证及体检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上岗;二是学校食堂要保证食品加工人员健康上岗,对职工健康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进行健康记录,实行疾病报告制度;三是督促职工经常性地学习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卫生习惯。
8、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24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50克
。
9、即日起食堂要立即停止加工和销售生食(或半生食)、水、海产品和各种凉菜(含卤熟食品)。
10、严格按照有关卫生要求,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供水设施要定期清洗消毒,并将清洗消毒情况登记在册,同时要定期将水质送检并保存水质检测报告单,管水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和相关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提供学生用的纯净水要做好相关索证(如纯净水生产销售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其水质检测报告及有关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记录等)工作。
11、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商店、食堂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督促检查阶段(5月20日前完成)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卫生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为: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学校饮食饮水卫生及周边食品卫生整治情况,领导小组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学校应尽职责,是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重要措施。全体师生必须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员参与,认真整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要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强化横向联系,主动与工商、卫生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联系,得到其大力支持,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病水平。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和整改结果,以推动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韶山学校小学部
2011.2
韶山学校小学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内及周边食品卫生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构建和谐校园。
二、成立机构为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向 燕
副组长:赵必伟 刘方遒
成 员:庞粤玲 张乃佳 杨 杰 熊水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杰同志兼任。负责收集整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指导协调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三、检查方式
• 校内检查由总务处、教导处、大队部组成检查小组,对校内学生食堂、小卖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
• 校外检查学校检查小组与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对校园周边的食店、商店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
四、存在问题
• 校内食堂留样不彻底,没有坚持,时间、数量不够。
• 餐具消毒不严格。
• 食堂窗户、墙壁卫生差,没有经常清洁。
• 商店出售三无产品(面包)。校外食堂条件差,不符合卫生生产标准,从业人员健康证已经过期。
• 餐具消毒不严格。
韶山学校小学部
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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