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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7年度湘潭市优秀教研论文评选的通知

2017年05月08日 14:16:12 访问量:99

 

 

 

 


                                     潭教学通[2017]05号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我会工作计划和省教育学会的通知要求,将对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各学科组织2017年度优秀教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鼓励广大教师在全面落实素质教育过程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我市基础教育各学科教研教改最新成果,撰写调研报告,专业论文,经验总结等

二、论文评选范围

本年度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方面有关学校和班级管理的论文,各学科教学论文,教育科研论文,结合两型课堂对本学科教学思想和理念的思考,新的教学方法的探索,新的大纲、课程标准、教材的学习和教学体会,教研教改和新课程改革的经验,以及在本学科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等方面的体会等。

三、评选办法

  1、初评。县(市、区)各学校教务处(或教科室)负责将本单位论文推荐给县(市、区)教研室初评,再将优秀论文报市教科院办公室,由市学会组织复评。县(市、区)上交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23日;市直(管)学校教务处(或教科室)应在今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各学科论文推荐给学会秘书处(即各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综合类论文统一交市教科院办公室(赵老师),由学会各学科专业委员会组织初评。

  2、复评。市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将综合县(市、区)报送的论文和市直初评后遴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将于7月8日前公布。

3、送省参评。市评结束后,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统一将各专业委员会推荐报省的市优秀论文送省教育学会参评。按省学会要求,参评论文要交打印稿一式两份,论文应注明撰写者姓名、工作单位全称及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每篇交评审费60元。

四、注意事项

1、凡参加市论文评审的须打印1份(A4纸, 30-32行/页,宋体四号字)。每篇论文的第1页写明论文标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第2页只在文首写明论文标题,不再在其他位置出现单位、姓名。

2、每篇须交评审费40元。

3、参加初评的论文均须由送交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由各学校上报,县(市)区教研室及市教育学会不接收个人报送的论文。

4、所有论文都将网上查询,如果发现抄袭(30%以上雷同),除取消评奖资格外,还将在全市通报批评。未按时上报的论文一律不予参评。  

 

                                     湘潭市教育学会

                                        二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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