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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两学一做’榜样”推荐工作的 通 知

2017年05月22日 13:20:02 访问量:82

 

各党(工)委:

根据湘潭市委组织部通知,中央拟选择一批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作为“‘两学一做’榜样”在中央主要媒体集中宣传。为及时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做到以党章党规规范言行,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实绩突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好评。

2.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四讲四有”“四个合格”党员标准,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基层党组织。扎实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推荐方式和要求

1.按党组织隶属关系,请市直机关工委推荐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员各不少于2名,基层党组织不少于2个;各乡镇、高新区推荐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员各不少于1名,基层党组织不少于1个;其他党工委推荐基层党员不少于1名,基层党组织不少于1个;市老干局推荐离退休老党员不少于1名。

2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事迹突出、好中选优,注意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注重推荐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受到党员群众普遍赞誉,在完成中心任务和重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3请将推荐对象简要情况(事迹材料、获得荣誉等,1000字左右)电子版和采访联系人,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12点前报送市委组织部,联系人:郭莹,联系电话:156****0111,报送邮箱:815664****@qq.com。

 

 

 

中共韶山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9日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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