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基表(“一上”) | ||||||||||||
( 2014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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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代码: | 448816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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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单位: | 韶山学校小学部 | 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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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 | 地(市、州、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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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山市 | 县(市、区、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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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溪镇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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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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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韶山市韶山冲校园路4号 | ||||||||||
| 地形地貌: | 丘 陵 | 邮政编码: | 411301 | ||||||||
| 单位负责人: | 向 燕 | 联系电话: | 0731 55685044 | ||||||||
| 填表人 | 罗 建 平 | 填报日期 | 2013 年 9月 28 日 | ||||||||
基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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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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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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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丙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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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编制数 | 人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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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在职教职工人数 | 人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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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其中:专任教师 | 人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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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离休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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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退休人员 | 人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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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长休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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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临时工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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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其中:代课教师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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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财政负担享受遗属补助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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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财政负担享受独生子女费补助人数 | 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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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班级数 | 个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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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校学生数 | 人 | 413(包括学前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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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中:小学 | 人 | 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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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初中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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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中:寄宿生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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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中:贫困生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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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学校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24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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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校舍建筑总面积 | 平方米 | 5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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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 平方米 |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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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政办公用房 | 平方米 | 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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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生活服务用房 | 平方米 | 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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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的危房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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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其中:B级危房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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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C级危房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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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D级危房面积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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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机动车数量 | 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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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办公电话数量 | 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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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 元 | 118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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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图书册数 | 册 | 21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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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课桌凳数量 | 单人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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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表1数据勾稽关系
03行≤02行;08行≤07行;13行+14行=12行;15行≤12行;
16行<12行;19行+20行+21行≤18行;
23行+24行+25行=22行;
22行≤18行
基表2
学校收入/支出预算表 | |||
编号 | 项目 | 单位 | 金额 |
甲 | 乙 | 丙 | 01 |
01 | 收入合计 | 元 | 3294696 |
02 | 1、财政补助收入 | 元 | 3294696 |
03 | 2、事业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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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3、勤工俭学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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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4、其他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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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支出合计 | 元 | 3294696 |
07 | 一、人员支出 | 元 | 1343986 |
08 | 1、基本工资 | 元 | 606672 |
09 | 2、津贴 | 元 | 689297 |
10 | 3、奖金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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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社会保障缴费 | 元 | 32817 |
12 | 5、其他 | 元 | 15200 |
13 |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元 | 564210 |
14 | 1、离休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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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退休费 | 元 | 419610 |
16 | 3、退职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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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抚恤和生活补助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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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5、医疗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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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6、住房公积金 | 元 | 61000 |
20 | 7、助学金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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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8、其他 | 元 | 96500 |
22 | 三、公用支出 | 元 | 186500 |
23 | (一)日常公用支出 | 元 | 186500 |
24 | 1、办公费 | 元 | 57500 |
25 | 2、印刷费 | 元 | 6800 |
26 | 3、水电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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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4、邮电费 | 元 | 7200 |
28 | 5、取暖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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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6、交通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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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7、差旅费 | 元 | 9540 |
31 | 8、会议费 | 元 | 35000 |
32 | 9、培训费 | 元 | 8500 |
33 | 10、福利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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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1、劳务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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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2、租赁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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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13、零星维修费 | 元 | 40000 |
37 | 14、专用材料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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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15、其他 | 元 | 19460 |
39 | (二)专项公用支出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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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办公设备购置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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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2、专用设备购置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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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3、交通工具购置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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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4、图书资料购置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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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5、其他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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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四、项目支出 | 元 | 1200000 |
46 | 1、校舍购建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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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2、校舍维修改造费 | 元 | 1200000 |
注:基表2数据勾稽关系
01行=02行+03行+04行+05行;01行=06行;
06行=07行+13行+22行+45行;
07行=08行+09行+10行+11行+12行;
13行=14行+15行+16行+17行+18行+19行+20行+21行;
22行=23行+39行;
23行=24行+25行+26行+27行+28行+29行+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35行+36行+37行+38行;
39行=40行+41行+42行+43行+44行;45行=46行+47行
基表3:
政府采购预算表 | |||||
编号 | 项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金额 | 拟采购时间 |
甲 | 乙 | 01 | 02 | 03 | 04 |
0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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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项目名称1 | 教室用书柜 | 14个 | 14000 | 2014 |
002 | 项目名称2 | 学生饮水机 | 10台 | 800 | 2014 |
003 | 项目名称3 | 挂式空调 | 3台 | 6000 | 2014 |
004 | 项目名称4 | 学生课桌椅 | 200套 | 28000 | 2014 |
005 | 项目名称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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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基表填报项目说明
(一)封面。
1、单位代码:填报指教育事业统计学校编码。
2、单位名称:填报学校的全称(与学校公章一致)。
3、单位地址:填报学校具体地址。如××县××乡(镇)××村。
4、地形地貌:填报学校所在地地形地貌状况,包括平原、高原、丘陵、山区、库区、海岛等,如属于多种地形地貌的则填其中主要的一种。
(二)学校基本情况表。
1、编制数:指县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的学校(含所属中小学校、教学点,下同)编制数。
2、在职教职工人数:指学校实有在职教职工人数。包括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专任教师和工勤人员。
3、专任教师:指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调去帮助做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调离教学岗位担负行政领导工作的原教学人员。
4、离休人员:指1949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并已办理离休手续的中小学教职工。
5、退休人员:指按国家规定符合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小学教职工。
6、长休人员:指因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中小学教职工。
7、临时工:指学校临时聘用人员,包括代课教师和临时聘用的非国家正式职工。
8、财政负担享受遗属人数:指按政策规定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
9、财政负担享受独生子女补助人数:指按政策规定享受独生子女补助的人数。
10、班级数:
11、在校生人数:指编制预算时,具有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总数。
12、小学:指具有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总数。包括普通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小学学生。
13、初中:指具有初中学籍的在校学生总数。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初中学生。
14、寄宿生:指学校寄宿的学生总数。
15、贫困生:指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纳入“两免一补”资助范围的学生数量。
16、学校占地面积:指学校(教学点)校园内的土地面积,不包括校园外学校拥有的农场、林场及校办工厂等的土地面积。
17、校舍建筑总面积:指产权归学校(教学点)所有,已经使用的各种用房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
18、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指产权归学校(教学点)所有,用于开展教学及教学辅助活动的用房。如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
19、行政办公用房:指产权归学校(教学点)所有,用于学校行政办公的房屋。如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会议室、少先队活动室、卫生保健室、值班室等。
20、生活服务用房:指产权归学校(教学点)所有,为教职工和学生提供服务的用房,如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不包括已实行房改的房屋面积。
21、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的危房面积:指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确认为危房部分的面积。危房等级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鉴定后确定的危房等级据实填报。
22、B级危房: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3、C级危房:部分承载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24、D级危房:承载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25、机动车数量:指学校实际拥有的车辆数量。
26、办公电话数量:指学校实际安装的固定办公电话数量。
27、教学仪器设备总值:指学校现有的各种仪器设备价值总和,如实验仪器设备、音乐仪器设备、体育器材设备、美术器材设备等。
28、图书册数:指学校图书馆(图书室)储存的正式出版的书本的数量。
29、课桌凳数量:指学校现有学生课桌凳数量,不包括学生自带课桌凳。
(三)学校收支预算表
——学校收入情况:
学校收入情况填报内容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指学校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预算内教育经费。
2、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批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如寄宿费等。
3、勤工俭学收入:指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中小学校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有偿转让收入等。
——学校支出情况:
学校支出情况需要填报的内容包括:
1、人员支出。反映中小学校支付给在职教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1)基本工资: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部分。指级别工资(固定工资)和津贴(比例津贴,含中小学教师提高10%的部分和特教学校教师提高25%的部分)。
预算年度基本工资=编制预算时上月末月基本工资合计×12个月
(2)津贴:反映国家和地方统一规定的中小学教职工津贴、补贴等。如,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教补贴等。
预算年度的津贴=编制预算时上月末月津贴合计×12个月
(3)奖金:反映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一般按12月份的基本工资总额计算)。
(4)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预算年度的社会保障缴费=按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基数及比例计算的月缴费额×12个月
(5)其他: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全年支出,包括代课教师工资、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长期聘用人员及临时工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学校全年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费支出、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
(1)离休费:反映学校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学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人员的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2)退休费:反映学校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学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退休人员的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退职费:反映学校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
(4)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反映学校按规定开支的烈士家属、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费;中小学教职工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填报时请注意遗属生活补助费要与学校基本情况表的有关数据一致,即学校基本情况表中填报了财政负担遗属补助人数,学校支出预算表中也要相应反映出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
(5)医疗费:反映学校开支的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
(6)住房补贴:反映学校开支的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助学金:反映学校发放的中小学助学金、生活补贴等。
(8)其他补助支出:反映学校开支的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独生子女费、托儿补助费、职工探亲旅费等。
3、公用支出。反映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求而形成的全年支出情况,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
A:日常公用支出。主要反映学校为维持正常运转需全年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其他等。
(1)办公费:反映学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出,以及日常印刷费支出等。
(2)印刷费:反映学校试卷、讲义、资料等的批量印刷支出。
(3)水电费:反映学校支付的水费和电费。
(4)邮电费:反映学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和网络通讯费等。
(5)取暖费:反映学校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交通费:反映学校车船等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7)差旅费:反映学校教职工出差的寄宿费、车船费、伙食补助费等。
(8)会议费:反映学校举办或参加的中小学生运动会等活动所发生的相应费用。
(9)培训费:反映学校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支出。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和寄宿费等开支。按规定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反映。
(10)福利费:反映学校按规定标准提取的福利费。
(11)劳务费:反映学校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12)租赁费:反映学校租赁教室、办公用房、宿舍等的费用。
(13)零星维修费:反映学校开支的教学和实验设备的维修费、校舍的零星维修费用等。
(14)专用材料费:反映学校购买实验室用品,消耗性体育用品等费用支出。
(15)其他:反映学校上述支出项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离退休人员特需费、工会经费等。
B:专项公用支出。反映学校预算年度为满足基本办学条件需开支的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和其他项目支出
(1)办公设备购置费:反映学校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一般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2)专用设备购置费:反映学校购置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各类教学实验设备的支出。如教学仪器设备、电教设备等。
(3)交通工具购置费:反映学校购置各类交通工具的支出(含车辆购置费),如购置汽车、摩托车等。
(4)图书资料购置费:反映学校购置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图书、资料的支出。
(5)其他:反映上述支出项目中未包括的专项公用支出。如批量购置课桌凳、学生用床等。
4、项目支出。反映校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校舍购建费和校舍维修改造费。
(1)校舍购建费:反映学校购置、建造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等建筑物的支出。
(2)校舍维修改造费:反映学校对校舍的大中型维修和危房改造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学校学年度采购预算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采购金额和拟采购时间。凡纳入当地政府采购范畴的支出,均需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1、采购项目名称:填报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名称.
2、计量单位:填报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计量单位。
3、数量:填报采购项目的具体数量。
4、金额:填报用各种资金购置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数额。
5、拟采购时间:填报拟采购项目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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