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档发〔2014〕3号
湘 潭 市 档 案 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湘潭荣誉”资料
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县市区档案局:
为讴歌社会正能量,提升湘潭美誉度,激发全市人民干事创业、奋力争先、勇创一流的豪情,我局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编辑出版上年度《湘潭荣誉》画册,并建立“湘潭荣誉”专题数据库,全面、系统、集中、形象地展示我市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荣誉。为确保收录荣誉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典型性,现将资料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湘潭;
2.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获得省级以上组织授予的有较大影响力的荣誉;
3.全市范围内个人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
4.市域内各种组织或个人获得国际组织、其他国家、地区授予的具有影响力的荣誉;
5.市域内各种组织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的资质、资格;
6.在外的湘潭籍人士获得的有较大影响力的荣誉;
7.其他类荣誉;
8.荣誉、资质、资格的主要形态:标牌、匾牌、奖牌、奖状、奖杯、勋章、奖章、纪念章、锦旗、证书、批准文件、排行榜、光荣榜等;
9.每年报送上年度获得的荣誉,2014年报送2013年获得的荣誉、资质、资格的主要形态:标牌、匾牌、奖牌、奖状、奖杯、勋章、奖章、纪念章、锦旗、证书、批准文件、排行榜、光荣榜等;
二 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1日至4月15日,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向湘潭市第二档案馆填报《2013年度湘潭荣誉登记表》,包括获得荣誉时间、地点,颁发荣誉者、领取荣誉者及荣誉申报材料等,同时报送《2013年度湘潭荣誉登记表》、荣誉申报材料及荣誉证件的电子版。
2.2014年5月,市《湘潭荣誉》画册编辑委员会审查核对所有报送荣誉资料。
3.2014年6月30日前,出版发行2013年度《湘潭荣誉》,并形成书面和电子两套,在出版发行画册的同时,建立“湘潭荣誉”专题数据库在湘潭档案资讯平台宣传展示。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的作风,确保收集报送的荣誉真实、准确、齐全不遗漏。市属以上各单位获得的集体荣誉,干部、职工、员工获得的个人荣誉,由各单位办公室(综合部门)负责收集与报送工作。人员多、下属单位多的部门、系统,单位要严密组织,制订具体详细的收集办法与措施,确保资料报送齐全,避免遗漏。
2.各县市区档案局负责收集本级所属单位、个人获得的荣誉移交市档案馆。
3.其他机构或个人获得的荣誉可直接向市档案馆报送。
4.荣誉申报材料指当时申报荣誉的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如无申报荣誉的事迹材料,则提供相关的说明文字材料。
5.如报送虚假荣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荣誉收集、移交、鉴定、筛选工作,画册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以后上年度荣誉在4月份前完成收集报送工作,并移交接收电子版本。
联 系 人:余穗湘
联系电话:**** 55550366
邮 箱:1359373358 @qq.com
地 址:湘潭市建设北路69号(老人大院内湘潭市第二档案馆)
附件: 2013年度湘潭荣誉登记表
湘 潭 市 档 案 局
2014年2月24日
湘潭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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