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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学校小学部2007年安全工作责任状

2007年09月01日 09:13:44 访问量:197

韶山学校小学部2007年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了确保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维护教育大局的稳定,推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安全责任书,确保学校长治久安与学生健康成长。特签订如下责任状:

  1、教师应以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己责。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班级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班级教学和学生生活设施需时刻注意安全。要经常对教室里的学生的凳子及其它教学用具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教室门窗,在放学和节假日,要及时关好。时刻注意教室电源,发现损坏的插座、开关、灯头,要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修缮。

  3、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怎样预防近视和感冒,防止传染病和其它恶疾在校园中发生,教育学生严禁购买“三无”食品、无合格证的文具和有危险性的玩具。

  4、教师要教育学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回家不得在路上玩耍,不要与不认识的人交往或跟随参与活动,以防被坏人拐骗。

  5、加强值班,自觉履行值班职责。教师值班日早半个小时到校并在校园中巡视,当事故发生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

  6、教师在课堂或课后不得对学生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制度。班级大型活动,必须报告学校审批,外出活动报告学校审批,禁止各班参加校外各种不安全的活动。

  8、加大安全、卫生惩处力度,凡在校发生安全卫生事故的班级,班级评先评优一票否决,该任课老师、班主任不得评先,安全、卫生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视其情况扣除个人奖金,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学校 (盖 章 ) :

 

     教师 (签 字 ) :

   二○○

编辑:赵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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