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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基层发现——最美群众贴心人”活动的通知

2014年05月15日 13:26:01 访问量:346

发〔201416  

各乡镇、高新区、市直及双管单位

为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潭群组发[2014]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荐基层发现——最美群众贴心人”活动,选树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党员干部典型,使全市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标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汇聚推动群众路线工作落实的正能量。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市所有党员干部,乡镇和村(社区)等基层一线以及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工作的党员干部侧重考虑占比率。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爱党爱国爱人民,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重个人修为,有良好的素养。

2.服务群众意识强。有很强的服务意识,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用真情融入群众、真心服务群众、真诚取信群众。

3.谋事干事业绩优。立足本职岗位,为群众谋事扎实,勤政务实为民,工作中创业实干,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等方面事迹突出。

4.群众认可口碑好。在工作中,模范遵纪守法,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做人实在,获得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群众公认度高,社会形象好。

三、评选程序

采取群众推、单位荐、领导点等多种形式推荐典型线索。推荐材料应写明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等,并留下推荐者和被推荐者的联系方式。推荐时间:从即日起至620日止。具体联系人:苏新河(市教育实践活动办宣传简报组);电话:****;电子邮箱:313836993 @qq.com。

原则上每单位推荐1人,该单位系统工作人员众多的可适量增加人数,被推荐人的事迹必须经单位初审把关,市教育实践活动办综合再审,相关单位“一票否决”内容联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并发动推荐“最美群众贴心人”,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路线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2、严格审核把关。一是严格标准。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最美群众贴心人”要有突出的事迹,有良好的声誉,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多种方式让群众参与。三是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出的 “最美群众贴心人” 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

3、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报道。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过程。通过宣传“最美群众贴心人”的先进事迹,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中共韶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4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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