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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

2016年10月20日 11:23:44 访问量:70

附件8

 

学校类

高  级

中级

(%)

初级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义务教育学  校

初中

根据两部批复计划确定评审指标

15

50

35

小学

8

55

37

幼儿园

 

4

51

45

高中学校

省级示范性高中

35

35

30

其他高中学校

28

45

27

中等职业

学  校

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30

45

25

其他中等职业学校

20

50

30

注:校外教育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参照省级示范性高中比例标准执行。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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