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教 育 局:考核校长、书记
校 长:考核业务校长、后勤校长、德育校长、工会主席;
书 记:考核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工会主席:考核工会女工委员、组织委员
德育校长:考核大队辅导员
业务校长:考核教导主任、电教中心主任
后勤校长:考核总务主任、会计、出纳
教导主任:考核教研组长、学籍管理员、大课间管理员
大队辅导员:考核班主任、副班主任、音响、宣传员
总务主任:考核事务长、验收员、图书管理员、报刊管理员、实验仪器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医药保健管理员、保管员
班 主 任:考核副班主任
教研组长:考核本组学科教师
二、考核要求:
1、各管理岗位有相应的管理课时与职责要求;
2、各负责人依据岗位职责进行考评记分;
3、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签字认定结果;
4、考评记分资料和结果于1月15日前交校长室。
韶山学校小学部
20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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