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 潭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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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教通〔2015〕139号
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认真组织全市中小学生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归口管理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党的十八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我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文明、愉快安全的假期,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全市中小学生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引导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培养和以生命教育为重点的健康人格的培育;坚持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体验、感悟、内化道德情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
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考察(调查)体验类、社会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类、农村社会实践类、科技文化活动类、技能实训类等内容。
1、考察(调查)体验类。结合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主题,开展包括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统文化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博物馆、军史馆、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校外教育机构、社区等各类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进行考察调查与实践体验。
2、社会(社区)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类。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参与社会(社区)文明宣传、体育艺术公益展示,保洁护绿、维护生态环境,为孤残老幼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到居委会挂职等活动。
3、农村社会实践类。主要包括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实践体验和现代农业考察,学习掌握基本的农事操作技能;了解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科学知识,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农业、农村的政策,考察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建设的新面貌。
4、科技文化活动类。包括组织学生参加科技文化社团活动,激发创新和创意智慧,开展争当明日科技之星、“做中学”和科技探究等活动;组织学生参观先进文化设施,走进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场、电影院等“艺术课堂”,欣赏高雅艺术,陶冶情操。
5、技能实训类。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勤工俭学、职场训练等方面,探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各学校可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上述活动,有条件的还可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夏令营活动。
三、组织与要求
1、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领导,组织落实学生军政训练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要将组织开展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纳入德育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对组织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和教师进行表彰;各学校要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效性。
2、精心组织,保障安全。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事先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等进行踏测及评估,要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旅行社的准入资格审查、跟踪管理和服务质量的综合评价;要主动与活动场所、基地、服务旅行社之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制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坚持公益,自愿参与。组织开展各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公益性,按照“教育为主、安全第一、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做好组织和服务。凡涉及收费性社会实践活动,由学生及家长与组织单位协商办理,学校和教师绝不得从中牟利。对困难家庭学生要尽力予以帮助,让他们能和其他家庭孩子一样正常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积极提供实践活动的新闻线索和素材,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推介先进典型,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氛围,扩大活动吸引力、覆盖面。
附件:湘潭市中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卡
湘潭市教育局
2015年7月6日

附件
湘潭市中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信 息 卡
学校 姓名 班级 居住街道(乡镇)、社区(村组)
次序 | 时间 | 活动内容 | 组织单位或实践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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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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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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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自我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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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班主任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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