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学校小学部2014年班级控流保学工作责任状
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巩固“普九”成果,控制中小学生流失,保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任务,特制定“班级控流保学责任状”。
一、工作目标
1、做好文化普查工作,摸清学龄儿童情况,列表层层上报。
2、入学率:6——14周岁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入学率100%。
3、辍学率:小学轰学率控制在0.1% 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
4、6——15周岁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送入特教学校或随班就读,入学率达85%以上。
二、各班要与村组、家长委员会联系,成立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领导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组成劝学小分队上门劝学。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实施政策资助、社会救助的办法帮困保学。如仍有学生流失现象,必须及时上报。
三、广播、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依法“普九”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村民的共识。
四、对达到目标及初中年辍学率为零的班级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五、留生保学工作措施不力,领导不得力,年辍学率超过规定指标的班级一律不得评先、评优,班主任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岗。
韶山学校小学部
责任人:(校长)
责任人:(班主任)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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