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韶山市委、韶山市教育局党委要求,深入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原则上确定每月26日为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为开好局,起好步,确保我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取得实效,按照《关于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韶发〔2017〕4号)和《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韶组通〔2017〕13号)要求,现就5月26日学校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启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1、活动时间
5月26日(星期五)
二、参与对象
党支部所有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主题党日内容要紧扣“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组织学习讨论、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决策、服务党员群众和集中交纳党费等内容开展活动,主要形式为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接受廉政教育、开设红色党课、开展专题讨论等。活动开展要结合工作实际、群众需求,围绕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校园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活动彰显支部堡垒作用,展示党员良好风采。
四、活动流程
1、佩戴主席像章。支委成员在主题党日当天统一为全体党员佩戴主席像章,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和作为主席家乡人的自豪感;
2、诵读主席诗词《七律.到韶山》,在诵读中感受主席光辉思想,增强对韶山红色传统与基因的认识;
3、学唱红色歌曲《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在传唱中传承好红色基因和传统;
4、分享红色故事《毛泽东滑油潭遇虎脱险》,体会伟大领袖毛主席青少年时期的勇敢;
5、集中交纳5月份党费,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6、开展主题活动学习讨论: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重要指示;
(2)传达省委、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部署会主要精神;
(3)学习中共韶山市委《关于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韶发〔2017〕4号);
(4)学习《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韶组通〔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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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责任分工
1、党支部书记:负责学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做好重温入党誓词的领誓,做好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2、组织委员:负责制定每次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安排并主持学校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党员及时参加活动,核算当月党费,做好收缴、上报及公示,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及迎检;
3、宣传委员:采购第一次主题党日的主席像章,负责学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学习文件及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对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实时记录,做好党员参加活动的出勤记录,按次填写好《“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表》和《“主题党日”活动台账》,按季度填写好《“主题党日”活动季度情况汇总表》并完成上报,按时做好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以及支部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网络平台上报工作;
4、语文教师党员:做好主席诗词(文章)的学习推荐讲读;
5、音乐教师党员:做好红色歌曲的推荐教唱;
6、全体党员:做好红色故事准备,轮流在主题党日上讲述一个发生在革命先辈身上的或者是群众身边的故事,体现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典型事例。
六、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主题党日”启动后要抓实抓好,营造氛围、形成常态,活动要做到“六个有”:即有年度任务计划、有每月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图片、有党员签到表。5月21日前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启动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月31日前党支部“主题党日”年度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学校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展板、横幅、网站等宣传媒体展示所属党支部第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2、严格纪律要求。全体党员要按时认真全程参加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要提前书面请假。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情况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3、强化督查指导。教育局党委将加大对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督查力度,确保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开展。市委组织部将于5月26日对全市基层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情况进行轮回督查,对活动开展有特色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党组织要严肃批评,责令整改。市委宣传部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全市第一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4、确保常态长效。“党支部主题党日”是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提高认识,在活动开展中建立长效运转机制,落细落小落实,做到支部有行动,党员有意识,注重贴合实际,坚持久久为功,做到全覆盖、重创新、求实效。
附件:
1.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表;
2.学校党支部2017年“主题党日”活动台账;
3.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汇总表。
中共韶山学校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7年5月21日
附件1:
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表
基层党组织(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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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党员 情 况 | 应参加党员 人,实际参加党员 人,请假 人 |
活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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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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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活动 的党员姓名 及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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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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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活动日后5日内报基层党(工)委,如遇特殊情况延期,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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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韶山学校小学部党支部2017年“主题党日”活动台账
时间 | 活动内容 | 活动地点 | 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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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月26日为全市党支部主题党日。每个月一次,全年活动12次。
附件3: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季度情况汇总表
党(工)委(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基层党组织名称 | 党员总数 | 应参加 党员数 | 实际参加 党员数 | 请假 党员数 | 参加的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数 | 活动主题 | 活动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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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各基层党(工)委请于每季度月底前将此表发送至市委组织部党建组,电子邮箱地址:shaoshandangjia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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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动主题根据实际按照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和交纳党费等类型进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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