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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训学分认定标准

2016年01月05日 09:13:24 访问量:199


项     目

学分

认定标准及要求

备  注

 

 

 

 

 

 

备课

上课

公开课教学设计

3-6

须抓住重点突出主要的设计思想,内容简略扣两学时,抄袭不计学时

加盖学校公章

至少三人并签名

 

公开课说课稿

公开课评价意见

公开课自我诊断

听课

评课

听课记录与评价意见

3-6

1.表头信息2.过程记录3.过程评价4.版书设计5.总结评价。每学期不少于15节,每缺一节扣1学分。

缺过程评价不认定学时。

总结性评价应主要指出需改进或不足之处。

读书

每学年至少读一本教育专著,并写一篇读书心得并在校园网上发表。

4-8

每学期记录字数不少于5000字,每缺少500字扣1学分。每多读一篇教育专著加2分。

查学习笔记与心得

命题

命一份高质量的试卷

1-2

抄袭不认定学分

有计划、有过程、有实效4-8分

写一份有水平的试卷分析

1-2

辅导

能力

辅导同行(1人以上)

2-4

要有详细记录

辅导学生(2人以上)

2-4

专题

研讨

每年主持备课组以上的专题研讨活动2次以上,并记录专题研讨的过程和内容。

3-6

要有详细记录

查专题研讨资料及过程记录

课题

研究

参加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

3-6

要有详细记录

查专题研讨资料及过程记录

研训先进集体创建

评为县级、市级校本研训示范校学校或优秀教研组,每人相应加2分、4  分

2-4

 

以文件通报为准

注:每位教师每学年不少于15学分,不超过24学分,五年一周期不超过120学分。

 

湘潭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校本研训效果学分认定标准

项目

认定标准及要求

备注

研训效果学分

论文

获奖

校一二三等奖折3、2、1学分,县一二三等奖折5、4、3学分,市一二三等奖折7、6、5学分,省一二三等奖折9、8、7学分,国家级折11、10、9分。

据文件或真实定学分

1.所有校级的研训效果学时项目折合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2.所有认定学时均要有对应的文件、证书或发表的刊物复印件等材料佐证。

3.论文获奖只有教育行政、教育教学专业学会、教育教学专业协会及督导部门、电教部门组织的评审方认可。

论文

发表

国家、省、市、县级发表分别折8、5、4、3学分

有发表的刊物、刊号

课题

研究

国家级、省、市、县、校级立项分别折7、5、4、3、2学分,结题分别折12、10、7、5、3学分。

是课题实际研究者

教学

比赛

校一二三等奖折5、4、3学分,县一二三等奖折7、6、5学分,市一二三等奖折合10、8、7学分,省级折12、11、10学分,国家级折14、13、12学分。

教师参加各级教学技能大赛获奖,不含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编辑: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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