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学分 | 认定标准及要求 | 备 注 | ||
研
训
过
程
学
分
| 备课 上课 | 公开课教学设计 | 3-6 | 须抓住重点突出主要的设计思想,内容简略扣两学时,抄袭不计学时 | 加盖学校公章 至少三人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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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说课稿 | |||||
公开课评价意见 | |||||
公开课自我诊断 | |||||
听课 评课 | 听课记录与评价意见 | 3-6 | 1.表头信息2.过程记录3.过程评价4.版书设计5.总结评价。每学期不少于15节,每缺一节扣1学分。 | 缺过程评价不认定学时。 总结性评价应主要指出需改进或不足之处。 | |
读书 | 每学年至少读一本教育专著,并写一篇读书心得并在校园网上发表。 | 4-8 | 每学期记录字数不少于5000字,每缺少500字扣1学分。每多读一篇教育专著加2分。 | 查学习笔记与心得 | |
命题 | 命一份高质量的试卷 | 1-2 | 抄袭不认定学分 | 有计划、有过程、有实效4-8分 | |
写一份有水平的试卷分析 | 1-2 | ||||
辅导 能力 | 辅导同行(1人以上) | 2-4 | 要有详细记录 | ||
辅导学生(2人以上) | 2-4 | ||||
专题 研讨 | 每年主持备课组以上的专题研讨活动2次以上,并记录专题研讨的过程和内容。 | 3-6 | 要有详细记录 | 查专题研讨资料及过程记录 | |
课题 研究 | 参加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 | 3-6 | 要有详细记录 | 查专题研讨资料及过程记录 | |
研训先进集体创建 | 评为县级、市级校本研训示范校学校或优秀教研组,每人相应加2分、4 分 | 2-4 |
| 以文件通报为准 | |
注:每位教师每学年不少于15学分,不超过24学分,五年一周期不超过120学分。
湘潭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校本研训效果学分认定标准
项目 | 认定标准及要求 | 备注 | ||
研训效果学分 | 论文 获奖 | 校一二三等奖折3、2、1学分,县一二三等奖折5、4、3学分,市一二三等奖折7、6、5学分,省一二三等奖折9、8、7学分,国家级折11、10、9分。 | 据文件或真实定学分 | 1.所有校级的研训效果学时项目折合总学分不超过10学分。 2.所有认定学时均要有对应的文件、证书或发表的刊物复印件等材料佐证。 3.论文获奖只有教育行政、教育教学专业学会、教育教学专业协会及督导部门、电教部门组织的评审方认可。 |
论文 发表 | 国家、省、市、县级发表分别折8、5、4、3学分 | 有发表的刊物、刊号 | ||
课题 研究 | 国家级、省、市、县、校级立项分别折7、5、4、3、2学分,结题分别折12、10、7、5、3学分。 | 是课题实际研究者 | ||
教学 比赛 | 校一二三等奖折5、4、3学分,县一二三等奖折7、6、5学分,市一二三等奖折合10、8、7学分,省级折12、11、10学分,国家级折14、13、12学分。 | 教师参加各级教学技能大赛获奖,不含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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