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教育局“修师德、提师能、树形象”师德建设工程,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大力营造教育优先发展的浓厚社会氛围,结合韶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庆祝2016年教师节的工作部署,特开展学校第32个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
二、活动主题:
教师节的主题是: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教师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2日——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加强师德建设,教师集体宣誓
时间:9月5日第一节
组织:赵必伟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2、树立教师标杆,组织庆祝表彰
时间:9月2日—9月15日
组织:向 燕
参加人员:全体教师
(1)评选学校2016年度优秀教师:
以教研组为单位推荐“师德标兵”和“教育教学能手”各1人,由学校对照评比条件进行综合评选,并于教师节前夕进行表彰奖励。
组内推荐时间:9月2日,表彰时间:9月9日下午
(2)推荐师德优秀教师参加上级评选表彰
湘潭市推荐时间:9月2日,表彰时间:9月8日上午
韶山市推荐时间:9月2日,表彰时间:9月9日上午
(3)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推介优秀教师典型事迹。
3、收看中央电视台“寻找最美教师”颁奖典礼
时间:9月10日
组织:向 燕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4、展示丰硕成果,征集“我的30年教育故事”
时间:9月5日—9月15日
组织:庞粤玲
参加人员:30年以上教龄教师
5、开展座谈慰问,完善惠师措施
(1)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召开教师节座谈会,争取联系点单位、相关部门、社会爱心人士支持,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时间:9月9日下午3:30
组织:向 燕
主持:庞粤玲 地点:会议室
人员:邀请的领导、嘉宾、校委会成员、学校优秀教师
分工:
请帖:赵必伟 罗柳军 谭素文 张乃佳
礼金:罗建平 肖 菲
茶水、信息 : 谭素文
照像:罗柳军 张乃佳
用餐:罗柳军 熊水平
退休人员通知:赵必伟
(2)对受灾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代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集体的关怀和温暖。湘潭市教育局、韶山市委市政府及市我局将在教师节期间组织对全市特级教师、部分优秀教师、农村教学30年教师、生活困难教师进行走访慰问。通过落实一系列惠师举措,真正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广大教师乐教爱教、甘守讲台、为国育才。
五、工作要求
1、上级表彰奖励推荐对象需填报《表彰奖励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事迹材料须真实具体,文字简练。事迹材料标题统一用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A4纸打印;
2、学校表彰推荐对象需走访慰问对象需填报需填报《表彰奖励推荐审批表》(一式1份);
3、《慰问对象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1份);
4、所有材料需同时发送电子档,逾期视作放弃。
附件:
1.莲城园丁奖评选对象及条件(湘潭市级)
2.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及条件
3.教育教学能手评选对象及条件
4.优秀教育管理者评选对象及条件
5.优秀支教教师评选对象及条件
6.上级表彰奖励及走访慰问对象指标分配表
7.表彰奖励推荐审批表(上级、校)
8.慰问对象个人信息登记表
韶山学校小学部
2016年9月2日
附件1
莲城园丁奖评选对象及条件(湘潭市)
一、评选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及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归口管理大中专院校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个人先进事迹生动感人,具有普遍的感召性。具体条件包括: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在全市有一定的影响力;
3、近5年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或市级以上综合奖励2项,年度考核累计3次优秀等次及以上;
4、在教育教学改革或教育理论研究中有较大成果(承担市级以上教学研究任务或课题研究任务,已经结题,并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5.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起表率作用。
附件2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期扎根教育教学第一线,对教育事业有执着追求,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达到5年以上(2011年9月前),特岗教师达到2年以上(2014年9月前)。
2、有道德情操。对工作高度负责,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成效突出。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4、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与学生打成一片,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较为突出和感人的事迹。
附件3
教学能手评选对象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历符合相关规定,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身心健康;教龄5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至少1次优秀等次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素质要求。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熟悉教育法规,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方法新颖,教学效果显著,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能够熟练地将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在专业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教学能力和水平在当地受到师生、同行和社会好评。
2、教学实绩。任教以来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对所教学科的教材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能出色完成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近5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示范课,并在县级优质课评比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同类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参与校本研修工作,承担过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学任务,并受到学员好评。
3、教研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县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教改项目;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撰写的教改论文、研究报告在县级及以上级别的研讨会上交流;或获得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优秀成果奖;或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面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校本教研成效显著,获得市级教育部门和同行专家的肯定性评价,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广。
教育能手评选对象条件
一、评选范围
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乐于奉献。
2.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在育人方面有显著成绩,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效果佳。
3.尊重学生,关心学生成长,育人工作具有针对性,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明显。
4.具有调动各任课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的能力,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学生工作;善于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注重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指导工作,形成教育合力,深受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
5.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近3年有2篇及以上有关德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的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交流中获奖。
6.能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乱收费的现象。近3年内所任班级无重大责任事故,学生年巩固率达标。
7.近3年来曾获县(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称号或所带班级曾获得县(区)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同类荣誉称号。
附件4
优秀教育管理者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或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校级领导干部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能够团结周围的同志共同工作,近5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2、管理能力强。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政策和所在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具有先进的教学管理思想,能够独立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任职期间,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教学改革,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成绩显著,个人或其分管的工作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或在当地名列前茅。
3、服务意识好。工作认真负责,周到细致,任劳任怨,能够积极主动地为广大师生服务。
4、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起表率作用。
5、近5年有1篇以上有关教育管理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等次,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上进行交流,指导效果良好;或从事、参与教育管理改革、课题研究,成果显著;或公开出版发行教育教学、教育管理专著1部。
附件5
优秀支教教师
一、评选范围
(一)2015—2016年期间由市、县教育局及园区社会事业局指定到受援学校任教的“三区”支教教师;
(二)2014-2016年我市援疆教师;
(三)2015-2016年参与了“汉语桥”、东南亚侨校外派、“中华文化大乐园”教育国际交流活动的教师;
(四)在强校带弱校、轮岗交流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三区”支教、援疆教师
1.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受援单位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受援单位常规管理制度,积极承担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教学任务。
2.坚守教育教学岗位,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绩明显比受援学校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突出。
3.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主动承担说课、集体备课、开设公开课等工作任务,帮助当地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水平。
4.密切联系受援学校与派出学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两校交流互动,努力改善受援学校办学条件。
(二)在教育国际交流活动中勇挑重担,认真履职,业绩突出,为国争光。
(三)在强校带弱校、轮岗交流等工作中敢担当、讲奉献、创佳绩。
附件6
第32个教师节表彰奖励名额及走访慰问上级指标分配表
| 表彰项目 | 走访慰问 | ||||||||
|
| |||||||||
莲城园丁奖 | 师德标兵 | 教育教学能手 | 优秀教育管理者 | 优秀支教教师 | 特级教师 | 优秀教师 | 生活困难教师 | 从教30年乡村教师 | 合计 | |
韶山学校 | 1 |
| 1 | 1 |
|
|
|
|
| 3 |
职业中专 |
| 1 |
|
|
|
|
| 1 |
| 2 |
实验中学 |
|
| 1 |
| 1 | 1 |
|
|
| 3 |
镇泰学校 | 1 |
| 1 |
|
|
| 1 | 1 |
| 4 |
小学部 |
| 1 | 1 |
|
|
|
|
|
| 2 |
华润学校 |
|
|
| 1 |
|
|
| 1 |
| 2 |
艺术术幼园 |
|
| 1 | 1 |
|
|
|
|
| 2 |
清溪镇学校 |
| 1 |
|
|
|
| 1 | 1 | 1 | 4 |
韶山乡学校 |
|
| 1 | 1 | 1 |
|
|
| 1 | 4 |
杨林乡学校 |
| 1 |
|
|
|
| 1 | 1 |
| 3 |
银田镇学校 |
| 1 |
|
| 1 |
|
|
| 1 | 3 |
韶山市 | 2 | 5 | 6 | 4 | 3 | 1 | 3 | 5 | 3 | 32 |
湘潭名额 | 1 | 1 | 2 | 1 | 1 | 1 | 1 | 1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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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表彰奖励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
工作单位 |
| |||||
学历及学位 |
| |||||
任教学科 |
| 周课时量 |
| |||
职称及职务 |
| 手机号码 |
| |||
个人简历 |
| |||||
主要事迹 |
| |||||
主要事迹 |
| |||||
主要获奖 情况 |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评选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表彰奖励推荐审批表”空白处根据附件6中对应表彰项目填写。
年度学校“优秀教师”表彰奖励推荐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
工作单位 |
| ||||||
学历及学位 |
| ||||||
任教学科 |
| 周课时量 |
| ||||
职称及职务 |
| 手机号码 |
| ||||
个人简历 |
| ||||||
主要事迹 (500字) |
| ||||||
主要获奖 情况 |
| ||||||
教研组意见 |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评审 意见 |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8
慰问对象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
工作单位 |
| ||||||
慰问类别 | (受灾教师 离退休教师教师 贫困教师 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 | ||||||
职称及职务 |
| 手机号码 |
| ||||
情况说明 |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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