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 会 > 关于开展2017年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7年05月08日 14:15:29 访问量:104

韶山市妇女联合会

文件

韶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韶妇发〔20175

 

关于开展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高新区、市直、双管、驻韶单位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韶山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韶文明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市妇联、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时间

要将集中开展和分节点开展相结合,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各级妇联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化推进,贯之全年。5月份,市妇联、市文明办将表彰文明家庭30户, 并从文明家庭中选出“文明家庭标兵户”8户。

二、创建标准

1、文明家庭: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遵规守纪、邻里友爱、敬老孝亲、文明守礼、热心公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文明家庭标兵户在文明家庭标准的基础上,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三、创建要求

1、扩大覆盖范围。要继续立足城乡村(社区)妇女之家,组织动员家庭开展好“晒、议、讲、展、秀”5个环节活动,创新手段,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注重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方式向机关、企业、学校、军营、“两新”组织拓展延伸,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

2、拓展活动领域。要开展家庭助廉行动,推动清廉家风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广泛开展,通过领导干部谈家风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提升以德齐家、以廉保家的意识,培育良好家风,争做廉洁表率。结合行业、部门、单位特点和实际,寻找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风的“文明家庭”,引导党员干部清白做人、清正做事、清廉为官。

3、提升活动影响。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创新榜样引领的方法途径,让群众在传播过程中唱主角,在学习感悟中付诸行动。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充分运用全媒体传播理念,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提升传播效果,放大创建活动效应和典型示范引领效应。

四、创建程序

1、层层推荐。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各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社会公示和接受监督评议的基础上,按名额分配表(附件1)向市妇联推荐市级候选家庭。

2、情况审核。市妇联、市文明办负责对市级候选“文明家庭”情况进行审核,评定30户市级“文明家庭”,并通过文明家庭事迹展示、网络投票等方式选出“文明家庭标兵户”8户。入选名单将在媒体进行公示。

3、评选表彰。市妇联、市文明办将于5月份表彰市级文明家庭、文明家庭标兵户。各单位要在集中寻找和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同期推出、宣传、展示本地本单位先进典型。 

请各单位于5月5日前将候选家庭资料报市妇联,包括: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A4纸打印一式两份登记表(附件2),附电子版;候选家庭彩色生活照3张,照片要求jpg格式电子版,像素在3M以上。

联系人:谭  璠

  话:55682273

邮 箱:814925****@qq.com

 

附件:1.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候选名额分配表

2.韶山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韶山市妇女联合会           韶山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331


附件1:

 

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候选名额分配表

 

 

文明家庭

韶山乡

6

杨林乡

4

银田镇

4

清溪镇

6

高新区

2

机  关

6

 

2

  

30

 


附件2:

 

韶山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户主

姓名

 

政治

面貌

 

家庭

人口

 

联系

电话

 

家庭

地址

 

邮政

编码

 

推荐

单位

 

承诺

须知

本人承诺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认同活动主办方的相关规定,服从主办方的统一安排;可使用家庭照片和事迹进行活动宣传。
       签名:                   

 

 

 

 

(300)

 

 

 

 

 

 

 

 

 

 

 

 

 

(此处填写300字左右的简介用于公示,详细事迹及获奖情况请另附页。)

本人单位或所在村(社区)意见

 

 

 

 

 

 

 

是否推荐为文明家庭标兵户候选   □是    □否

乡镇妇联或单位妇委会意见

 

市文明办意见

 

市妇联意   见

 

备   注

 

 

编辑:向燕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学校小学部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学校小学部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