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妇女联合会 | 文件 |
韶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韶妇发〔20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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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妇联,高新区、市直、双管、驻韶单位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韶山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韶文明办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市妇联、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时间
要将集中开展和分节点开展相结合,将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各级妇联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化推进,贯之全年。5月份,市妇联、市文明办将表彰文明家庭30户, 并从文明家庭中选出“文明家庭标兵户”8户。
二、创建标准
1、文明家庭:践行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遵规守纪、邻里友爱、敬老孝亲、文明守礼、热心公益、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2、文明家庭标兵户:在文明家庭标准的基础上,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表现,获得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意义。
三、创建要求
1、扩大覆盖范围。要继续立足城乡村(社区)妇女之家,组织动员家庭开展好“晒、议、讲、展、秀”5个环节活动,创新手段,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注重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方式向机关、企业、学校、军营、“两新”组织拓展延伸,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
2、拓展活动领域。要开展家庭助廉行动,推动清廉家风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广泛开展,通过领导干部谈家风等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提升以德齐家、以廉保家的意识,培育良好家风,争做廉洁表率。结合行业、部门、单位特点和实际,寻找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风的“文明家庭”,引导党员干部清白做人、清正做事、清廉为官。
3、提升活动影响。要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深入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创新榜样引领的方法途径,让群众在传播过程中唱主角,在学习感悟中付诸行动。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充分运用全媒体传播理念,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提升传播效果,放大创建活动效应和典型示范引领效应。
四、创建程序
1、层层推荐。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各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社会公示和接受监督评议的基础上,按名额分配表(附件1)向市妇联推荐市级候选家庭。
2、情况审核。市妇联、市文明办负责对市级候选“文明家庭”情况进行审核,评定30户市级“文明家庭”,并通过文明家庭事迹展示、网络投票等方式选出“文明家庭标兵户”8户。入选名单将在媒体进行公示。
3、评选表彰。市妇联、市文明办将于5月份表彰市级文明家庭、文明家庭标兵户。各单位要在集中寻找和常态化推进的基础上,同期推出、宣传、展示本地本单位先进典型。
请各单位于5月5日前将候选家庭资料报市妇联,包括: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A4纸打印一式两份登记表(附件2),附电子版;候选家庭彩色生活照3张,照片要求jpg格式电子版,像素在3M以上。
联系人:谭 璠
电 话:55682273
邮 箱:814925****@qq.com
附件:1.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候选名额分配表
2.韶山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韶山市妇女联合会 韶山市精神文明建设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附件1:
韶山市文明家庭创建候选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文明家庭 | |
韶山乡 | 6 | |
杨林乡 | 4 | |
银田镇 | 4 | |
清溪镇 | 6 | |
高新区 | 2 | |
机 关 | 6 | |
其 他 | 2 | |
合 计 | 30 | |
附件2:
韶山市文明家庭推荐表
户主 姓名 |
| 政治 面貌 |
| 家庭 人口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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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地址 |
| 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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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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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须知 | 本人承诺家庭成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认同活动主办方的相关规定,服从主办方的统一安排;可使用家庭照片和事迹进行活动宣传。 | ||||||
主
要
事
迹
(300字) |
(此处填写300字左右的简介用于公示,详细事迹及获奖情况请另附页。) | ||||||
本人单位或所在村(社区)意见 |
是否推荐为文明家庭标兵户候选 □是 □否 | ||||||
乡镇妇联或单位妇委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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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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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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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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