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韶山市教育局2016年工作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学校、市直学校、幼儿园、机关各股室:
《韶山市教育局2016年工作计划》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根据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韶山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9日
韶山市教育局2016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韶山教育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部署,坚持以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导向,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教治校为保障,突出“安全、质量、建设、品牌”四个关键词,彰显“伟人故里、红色韶山”特色,不断规范教育管理模式,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教育均衡公平,确保实现全市教育“十三五”良好开局,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教育强市战略实施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年中心工作将紧紧围绕迎接两项督导评估,实现三个创建目标(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县市区);紧紧围绕全市创文工作,加强文明宣传教育、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努力实现“七个一样”(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学校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彰显、家长群众评价一样满意)。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全面强化党的建设,增强教育事业发展保障
1.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党建年”活动。坚持从严治党,结合实际,认真谋划和部署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不断规范和推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活动,落实学校支部工作月报月查制度,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考察、选举工作,细化并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双联”制度,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活动,打造教育党建新品牌。
2.认真组织党纪条规“学习周”活动。建立完善专题教育和每周学习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题党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巩固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入推进教育行政反腐倡廉建设。学习贯彻新《条例》《准则》,开展多种形式廉政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头脑。强化落实主要领导履行“两个责任”,实行“一案三查”,完善和落实严格问责、追责机制,加大对违纪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相关规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和考核细则,落实“三重一大”等各项监督制度,做好廉政风险动态监控。
4.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局纪委督查力度,通过常态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加强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学校,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深入推进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建立健全多元、开放的教育公共服务机制,做好教育宣传、微信平台建设、政务信息公开、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二)全面实施精准扶贫,加大贫困学生帮扶力度
5.切实加强教育扶贫工作。全面推进乡镇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改造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保障和落实“三个到位”(学生免费和资助政策、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
6.严格规范教育扶贫管理。完善贫困助学申请审批流程,规范贫困学生帮扶档案建设,建立标准化学生资助管理数据库,建立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规范帮扶助学资金管理和发放,大力促进教育精准扶贫公开、公平、安全、高效运行。
(三)全面强化保障措施,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7.全力维护教育安定局面。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治校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大普法学习、培训和教育力度,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预警和应急机制、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机制;做好计生工作和舆情监控管理,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稳定大局。
8.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学校安全稳定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安全工作检查督查力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进一步加强校园“三防”建设,不断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校园安保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法治教育和培训,以防溺水、交通安全等为重点,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宣传,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进一步落实《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积极推进校车监控平台建设,建立校车实时监控管理。健全中职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总体质量
9.努力打造德育管理特色。围绕全市创文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德育课程、德育队伍、校园文化三项建设,畅通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基地育人、网络育人四大渠道,将“三爱”“三节”“做美德少年”、“文明校园、班级、学生评选”、“感恩·励志”等德育主题活动常态化;启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支持体系和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结合各校实际,挖掘和打造德育管理特色,形成“一校一品一特色”。
10.深入推进课程教研改革。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心,狠抓教学、教研常规管理,努力提升学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提高教师整体业务素质;认真开展新高考背景下高中课程开设与实施调研,研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推进以增效减负为目标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抓好课程改革样板校建设、“预约视导”、课程改革教学开放日等活动组织,构建两型生态优质高效课堂;加快教育教学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分层次培养成就学科骨干,着手建设“名师工作室”;结合韶山地方特色,对接旅游产业和园区经济,加强职业学校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
11.切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抓好体卫艺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加强学校大课间管理,因地制宜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社团活动,组织开展好阳光体育运动、学生运动会、足球联赛、红色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组织开展规范汉字书写、书法绘画比赛和经典诵读等各类比赛;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科技创新等竞赛活动,提升学生科技创新能力;深入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劳动实践基地育人和服务功能;科学制订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生体检工作,健全健康教育档案,加强传染病监控工作。
(五)全面推进三大建设,提升教育服务整体形象
12.常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好老师;建立完善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组织“身边好老师”评选与推介、宣讲活动,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重点查处家教家养、工作日饮酒、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现象。
13.动态推进三支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常规管理,探索建立机关与学校人员动态进出机制;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不合格校长淘汰机制和城乡交流轮岗机制,重点围绕职业操守、教育理念、思想引领等方面,积极开展校长、书记培训和教育,着力提升校长、书记素养水平;推动校本研修常态化,尝试组织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重点实施初任教师成长计划、全员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和水平提升。
14.生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运用绿色生态理念,继续实施校园提质改造工程,完成职业中专、银田镇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启动清溪镇厚罗幼儿园改造和杨林乡瓦坪小学合格教学点项目建设;统筹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
(六)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打造韶山教育特色品牌
15.扩大教育开放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域外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扶持已有合作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域外和外籍教师引进和管理机制,深化与先进发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高等教育资源与职业中专、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师资培训、教育科研、教学改革等全方位合作。
16.开展特色学校创建活动。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结合各校实际,积极探索学校自主办学特色发展模式,以打造学校特色文化为引领,开展品牌特色学校创建活动。
17.推广学前教育品牌模式。深入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全面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制度和扶持机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数据统计制度和建设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体系和社区、镇村配套幼儿园建设模式,完善幼儿教师注册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学籍注册制度;加强学前教育联组教研活动和幼教联盟建设,推广“多元整合下的室内外区域性活动开展”成功经验;鼓励标准幼儿园以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18.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规划和设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留和办好必要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全面改薄”工作;在全市整体推进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活动,确保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争取政府支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文件,确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19.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稳步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统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力争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抓好选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选修课教学、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展,实验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生涯发展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20.培育职业教育特色品牌。加强职教基础能力建设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动手实践能力,狠抓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技能竞赛、对口升学和学生综合素质抽测的水平和成绩;积极对接韶山地方特色产业和园区经济发展需要,建设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打造和开发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提高办学效益。加强校企深度合作,推进实行“订单培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做活做强社会化培训,提高在岗职工和农村劳动力的劳动素养。
21.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严格民办教育准入制度,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加强民办教育的监督管理,依法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强化年检评估和中期督导评估,深入治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其提高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机构和民办学校资产、财务监管制度,重点扶持优质民办教育机构发展。
22.加强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做好督学换届相关工作,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工作体系;完善教育“管、办、评”治理机构、推行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教育改革精神,全面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落实国家强化教育督导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并启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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