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支部 > 中共韶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中共韶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2015年11月25日 10:29:37 访问量:136


各学校党支部(总支)、幼儿园及局机关党支部: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根据中央、省委、湘潭市委及韶山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精神》、韶山市纪委关于印发<韶山市落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政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学校(单位)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把学习宣传活动摆上重要议事工程,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到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纳入党员学习规划,抓紧制订教育宣传计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兼职纪检干部要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通过党组织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力求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些。

二、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基本要义

《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坚持正面倡规范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一个看得见、够得到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迫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重承诺。《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

各学校(单位)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通过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制度笼子的重要利器,要把学习两部党内法规与学习党章、学习其他党内法规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通过逐条学习,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牢记各项廉洁自律和党的纪律底线,既向《准则》倡导的高标准看齐,又不触碰《条例》划出的行为禁区。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学习、工作、生活的基本行为规则,自觉把两部党内法规的规定转化为做人干事的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弘扬优良作风,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康洁的政治本色。

三、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学校(单位)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廉情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学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各单位兼职纪检干部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抓早抓小,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上报局纪进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越往后越严”的态势。要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0000

各学校(单位)党支部和兼职纪检干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观象。

各学校(单位)党支部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两部党内法规的传达学习工作,并传达学习情况包括传达学习的党员人数于11月30日前发局办公室公用邮箱ssjyj****@163.com

 

 

                         中共韶山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11月17

 

 

编辑:向燕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学校小学部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湖南省韶山市韶山学校小学部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