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
各位党员同志:
接湘潭活动办和韶山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党员都要形成个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不要求搞统一的格式,不以字数多少定优劣,切勿网上下载,必须结合群众路线学习教育、群众反映的意见和个人实际情况体现三个方面的内容:
1、 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
2、 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
3、 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请各位党员于8月25日前上报学校党支部,由支部进行审核,审核后一份留学校支部存档,另一份返回党员作民主生活会发言参照。(如不方便打印的同志,可在8月22日前将电子稿发到组织委员QQ邮箱中)
中共韶山学校小学部支部委员会
2014.8.18
|
|
|
|
|